首页 > 网群 > 市政法单位 > 北京市检察院

要守住“钱袋子”,也要看好“卡片子”

本站发表时间:[2020-08-05] 来源:东城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检察官提醒
  虽然一年一度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已经到了第8个年头,但是“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的目标仍然任重道远。通过办理非法集资、网络电信诈骗等经济犯罪案件发现,经济犯罪的关联犯罪不容忽视。部分人员因贪图小钱,成为了经济犯罪的“帮手”,留下不良征信记录,给日常生产、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有的甚至沦为“狱中人”。
  在此,检察官嘱咐您:不仅要守住“钱袋子”,还要看好“卡片子”,才能护好幸福家。
  案情介绍
  看好“身份证”
  日前,南京多所高职院校的大学生被警方刑事拘留。据公开报道,这些大学生在金某的组织下,以1000元至1500元的“报酬”,每人用自己的身份证注册多个公司,担任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是股东,而这些注册的公司涉嫌诈骗或洗钱等违法犯罪行为。
  案情介绍
  看好“银行卡”
  被告人吴某的丈夫王某(已判决)通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获得提成300余万元,吴某明知王某工作内容及收入来源,仍提供自己名下的银行卡供王某转移非法所得收益200余万元,并以吴某个人名义登记购买门市房和进行投资理财。被告人吴某因犯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情介绍
  看好“手机卡”
  被告人梅某于2019年10月至12月,在上海某通讯店内工作期间,伙同他人提供空白手机卡和实名登记所需的工作号,共同贩卖实名登记的手机卡号以从中牟利。后其出售的一个手机号被犯罪分子实施电信诈骗骗取被害人人民币90余万元。梅某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案情介绍
  看好“社保卡”
  2017年4月至9月间,被告人王某某在北京市多家医院,多次使用本人及冒用他人的社会保障卡挂号开药,虚开共计价值人民币3万余元的药品贩卖给他人牟利,骗取国家医保基金人民币2万余元。王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余元。
  重要的事说两遍,检察官再次提醒
  实名认证时代,真李鬼更容易变成假李逵。部分经济犯罪嫌疑人为躲避刑事处罚,往往会利用他人的卡证实施犯罪或者隐匿赃款,甚至以微小的利益将卡证持有人“拉下水”。公安部“云剑2020”和“净网2020”专项行动,将紧盯为犯罪团伙提供身份证、手机卡、银行卡等黑灰产业链条犯罪,检察机关也将惩办上述经济犯罪黑灰产业链犯罪案件作为重要工作内容。
  最后,检察官再次郑重嘱咐您:要守住“钱袋子”,也要看好“卡片子”,勿因“小钱”陪着“蹲号子”!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丁彧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