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0月19日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一号检察建议”以来,平谷区检察院持续抓好“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相结合,积极履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职能,持续加强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通过全面梳理总结2018年以来辖区未成年人被性侵案件特点、广泛走访调研相关学校单位,在“一号检察建议” 发出两周年及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颁布之际,2020年10月19日当天,平谷区检察院就辖区中小学、幼儿园在学生身心健康、性知识和防性侵教育以及监管履职、家校衔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区教育委员会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检察建议的主要内容为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加强对学生的防性侵教育。密切学校与家长的联系,畅通家校衔接,提醒、督促家长尽到校外监护责任。二是提高对法治教育的重视程度,区分年龄、性别开设有针对性的法治课程。三是制定留守儿童、单亲家庭学生群体的观护制度。建立台账,确定观护责任人,加强与监护人的沟通联系,共同做好教育工作。四是明确校方责任,切实加强教职员工管理,将学校开展法治教育的内容、效果作为平安校园建设的重要考核内容,并纳入年终考核。
平谷区检察院将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为契机,深刻领会“一号检察建议”本质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助推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职,促进司法保护与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的紧密衔接,努力营造安全、健康、绿色的未成年人成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