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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察院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北京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本站发表时间:[2020-12-24] 来源:京检在线微信公众号 作者:
  图为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现场
  12月24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召开,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作关于北京市检察院办理2020年北京市人大代表建议情况的报告。市检察院和市检第一二三四分院有关负责同志通过视频远程列席会议及分组讨论。
  敬大力表示,代表建议紧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是代表们精心选题、深入调研的成果。办好代表建议,是检察机关的法定义务,也是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北京市检察机关始终本着对人民负责、对检察事业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分析,安排专业力量,深入细致做好办理工作。
  一是严格办理要求,强化责任落实。对分办、办理、答复等事项专门开会进行研究,确保办理工作与推动检察业务开展紧密结合。细化落实办理责任、时限、标准,将办理情况纳入检察官履职绩效统一考评体系。坚持主办、单办建议由市检察院班子成员领衔办理,采取由班子成员亲自主持专题会议、直接批示指示、现场指导等方式,领导推进工作,确保办理质效。
  二是坚持用心沟通,密切联系代表。坚持办前联系、办中沟通、办后回访“三沟通”工作机制,减少“文来文往”,加强“人来人往”、“常来常往”。主动邀请代表参与相关主题的重要会议、专题调研和通报活动,深入研究、充分沟通,共同推进建议办理工作。
  三是注重成果转化,主动改进工作。始终将发现和解决问题作为办理建议的出发点、落脚点、着力点。坚持开门见山、开诚布公,对于能够解决的问题,积极创造条件及时解决;对于暂时不能解决的,向代表讲清楚原因,给出时间表、路线图,持续跟踪推进,随时反馈进展。
  敬大力表示,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在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下,北京市检察院2020年承办的7件市人大代表建议,协助其他单位会办的4件代表建议均依法办结,不断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代表均表示满意。检察机关在办理工作中深刻体会到,认真办好代表建议,是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落实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和需求的最好实践。下一步,北京市检察院将在市委、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深度参与、实质联络,继续加强和改进接受人大监督、代表监督各项工作,不断提升检察工作水平,为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据了解,今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办理的意见建议主要涉及四个方面。
  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保护
  结合臧美华代表关于“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刘峰代表关于“将反校园欺凌教育纳入中小学课堂”、张雪梅代表关于“完善儿童性侵案件取证工作”等建议,在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中担负起检察机关特殊的重要职责。
  一是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从严提出量刑建议。今年1至11月,共批捕209件225人,起诉203件219人。针对性侵害未成年人、侵犯在校生等重大敏感犯罪案件,由市检察院挂牌督办,及时介入侦查活动引导取证,依法妥善办理一批社会关注案件。
  二是建立区别于成年人犯罪的办案理念和机制。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宽严相济、宽而有度、双向保护,对犯罪未成年人宽容而不纵容。在朝阳、昌平等区建设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平台,有效保护未成年被害人合法权益。
  三是推动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联合市教委启动全市中小学思想政治课教师法治教育培训,统筹安排各级院检察长、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常态长效抓好“法治进校园”工作。建立专门学校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与教育矫治工作机制,有效完善罪错行为预防矫治体系,相关经验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
  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结合王冬梅代表关于“落实保护民营企业司法政策需慎捕慎诉,慎追缴查封财产”的建议,制定实施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的“十条意见”,将民营经济保护作为服务“六稳”“六保”的重点任务,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一是严格贯彻平等审慎司法政策。坚持将企业生存发展作为重要考量,注重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检察听证程序,少用慎用羁押措施、简化诉讼程序、加快办案进程,有效降低了办案对企业经营活动的影响。
  二是开展民营企业权益保护专项行动。依托派驻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立涉民营企业立案监督常态化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挂案”清理行动,帮助民营企业家甩掉包袱、消除影响,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撤案24件。部署开展涉非公经济控告申诉案件清理行动,搭建民营企业反映案件“绿色通道”,为民营企业提供有力法律支持。
  三是建立健全联系会商机制。与市工商联会签《产权保护社会化服务体系战略合作协议》,推动建立信息互通、提供咨询、联合调研常态化机制。围绕刑事风险防控、保障复产复工,提供系列针对性强的法治宣传服务,帮助中小企业预估法律风险,降低经营风险。
  关于推进检察公益诉讼
  结合李远方等代表关于“完善和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的建议,持续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向纵深发展。
  一是立足办案发挥公益保护职能作用。依法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神圣职责,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加快推进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保护领域案件办理,共立案259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77件,行政机关回复和启动整改率为100%,诉前解决问题成为常态。共督促拆除违法建设1.7万平方米、收回欠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764万余元,追缴人防使用费1253万元。
  二是积极稳妥拓宽检察公益诉讼受案范围。积极为市委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建言献策,搭建制度框架、加强规范指引、统筹形成合力。进一步突出首都特色,明确将安全生产、公共卫生、生物安全、个人信息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妇女未成年人及残疾人权益保护、网络侵害、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等纳入检察公益诉讼探索范围,依托办案参与推动社会治理。
  三是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进一步强化诉前程序案件精准性、规范性和实效性,连续两年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全部诉前案件监督问效、抓在实处。构建完善“三诉两支”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格局,优化“检察+ 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协作机制,充分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发现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促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更好开展。坚持专业引领,夯实队伍整体办案素能。
  关于保障律师依法执业权利
  结合高子程代表关于“善用律师资源开展法律监督”的建议、王冬梅代表关于“加强批捕之前听取律师意见”的建议,在检察工作各环节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一是严格落实听取律师意见制度。聚焦“会见难、阅卷难、调查取证难”和“发问难、质证难、辩论难”等突出问题,出台《关于加强和改善律师接待工作的通知》,明确加强和改善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十条举措,建立律师维权联动机制。
  二是努力为律师依法执业提供工作便利。全面加强各级院律师接待场所建设,设置专门的律师接待绿色通道、阅卷会谈场所,配备电脑、高拍仪等办公设备。积极打造律师在线预约接待、接诉即办查询反馈平台,积极推广异地阅卷和会见,大幅降低律师执业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
  三是充分发挥律师作用促进双赢。推动律师参与所有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邀请律师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新类型案件咨询论证,会同市律协向最高人民检察院推荐300名律师人选进入咨询专家库。深化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检察听证,共同提升检察办案质效。
  此外,北京市检察机关结合李慧娟代表关于“P2P金融平台涉案处置、保障出借人利益”的建议,对借互联网金融名义实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犯罪,从严追诉组织者、领导者,持续推进涉案财物追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集资参与人的实际损失。结合刘学锋代表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检察监督,促进首都科技创新和高质量发展”的建议,认真落实北京市《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行动方案》,完善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司法审判衔接机制,突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加强知识产权审判监督,为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治理参考。结合办理陈旭明代表关于“健全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建议,深入推进强制措施检察,对有重大社会影响或者有争议的案件实行公开审查,对全部逮捕案件质量以及强制措施适用程序备案审查,积极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充分保障人权,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羁押。


[供稿单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丁彧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