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北京市检察机关“双一流”创建活动总结会暨加强新时代首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部署会现场
12月24日,北京市检察院召开北京市检察机关“双一流”创建活动总结会暨加强新时代首都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部署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系统总结“双一流”创建活动成效,对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继续深化“双一流”创建活动,全面强化基层检察院建设作出部署。
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出席会议并讲话。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胡尹庐、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于立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高保京主持会议。部分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受邀参加会议。
敬大力在讲话中指出,2017年,市委提出北京市检察机关要建设与首都战略定位相匹配的一流检察院、一流检察队伍。之后,市检察院党组着眼破解首都检察队伍建设、基层检察院建设难题,提升检察工作水平,部署开展为期三年的“双一流”创建活动。“双一流”创建活动和基层院建设密不可分。夯实基层院建设的基础,是“双一流”创建活动的重要目的。强化基层院建设,也必须依托“双一流”创建活动。目前,创建活动已经告一段落,即将转入新一轮更高标准更高要求的创建阶段。全市检察机关要围绕全面强化基层院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以深化“双一流”创建为抓手,接续推进全面强化基层院建设,实现二者有机联动、相辅相成,在新的起点上统筹推进两方面工作取得新发展、再创新佳绩。
敬大力强调,要以深化“双一流”创建为抓手,全面强化基层院建设。
全面强化基层院建设,要巩固深化“双一流”创建成果。“双一流”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三首”标准定位,统筹推进自身发展,政治建设、业务建设、队伍建设、纪律作风建设、检务保障建设得到全面提升。取得了认识理念达到新水平、制度模式形成新亮点、解决问题取得新突破、工作成效得到新提升、检察队伍呈现新面貌等五方面的收获。
全面强化基层院建设,要始终坚持“双一流”目标要求。首都检察机关要体现首善标准,立标杆当表率。“双一流”创建活动回答了“建设什么样的首都检察、怎样建设首都检察”的时代课题,更是着眼于提升基层院的综合实力和整体效能,将各基层院作为主要的创建主体。全市检察机关要继续保持“争当一流”的精神状态,拿出勇于争先的发展劲头,力争做到“发展最快、实力最强、质量最优、效果最好”,确保首都检察机关始终走在全国前列,越来越多的亮点工作达到全国领先水平。
全面强化基层院建设,要切实用好“双一流”创建载体。“双一流”创建活动,有完善的体系、阶段性的步骤、可行的路径、全面的评价指标及科学的方法论,具有相对成熟的运行模式。强化基层院建设,要继续用好这些形式和载体,增强基层院建设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敬大力要求,要以落实上级部署要求为基本要求,全面强化基层院建设。
要立足新发展阶段,推进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市检察院党组围绕贯彻落实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对标对表市委要求,提出了理念现代化、制度现代化、业务现代化、素能现代化“四个现代化”建设的总体思路。推进基层院建设,要牢牢把握所处的时代坐标和发展阶段,正确把握北京基层院的特殊定位和突出特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紧紧瞄准现代化这个方向和目标,努力提升基层院综合实力,提高基层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要认真对标对表,准确把握基层院建设的重点任务。基层检察工作不同于一般检察工作,有其自身特点规律,要更加突出基层院作为创建主体。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纲要》《关于加强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意见》等文件要求,找准北京检察机关基层院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首都检察工作和基层院的实际,把准方向,明确重点,不断深化“双一流”创建活动,强化基层院建设。
要突出抓好落实,进一步打通检察工作“最后一公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加强基层院建设,关键就在“落实”二字。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一项一项抓落实,一项一项见成效,确保上级要求在基层落地见效。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准本院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分析根源和症结,对症下药,攻关突破。要遵循规律、讲究方法,运用科学思维,结合各院实际,着眼全面,加强统筹,合理摆布,学会“弹钢琴”,稳步有序推进落实,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要强化担当、明确责任,各院党组和党组书记、检察长要切实负起抓落实的第一责任,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分工、任务到人、考核到位,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每一名检察人员,推动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敬大力指出,要以为基层院办实事为重要保证,全面强化基层院建设。
强化基层院建设,不是基层院单方责任,是全市检察机关的共同责任,需要共同努力。市检察院要切实肩负起对基层院工作的领导责任、指导责任和保障责任,围绕体制性、政策性、保障性问题和事项,列明为基层院办实事清单,要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进一步统筹检力资源,进一步强化业务指导,进一步强化检务保障,将为基层院办实事做实做细,凝聚全市检察机关力量,共同推动基层院建设不断开创新局面。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胡尹庐在讲话中指出,北京市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在“双一流”创建活动中奋发向上、昂扬进取。近年来,北京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党中央、高检院和北京市委各项工作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检察工作现代化建设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规划和指导,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形成了一大批可借鉴可推广的“首都经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希望北京检察机关继续保持首位精神,强化首创意识,不断深化基层检察院建设和“双一流”创建成果,在持续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争创一流、走在前列。
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于立新在讲话中指出,三年多来,全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党中央、市委和高检院的各项决策部署,树立首都意识、坚持首善标准、体现首都特色,紧密围绕“双一流”创建,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勇担使命,为推动新时代首都检察事业发展进步夯实了根基。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毫不动摇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全力服务“十四五”时期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要坚持党建引领,全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家贞作《北京市检察机关2017年-2020年“双一流”创建活动的情况通报》,宣布“双一流”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和特色典型单位名单。《通报》指出,2017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围绕“双一流”创建活动的“十个方面”目标要求,始终坚持“三首”标准定位,紧密结合首都检察机关实际,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责任担当、扎实的工作作风、昂扬的进取精神,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充分履行检察职能,服务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双一流”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始终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思想政治更加坚定;始终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发展理念更加先进;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党建工作更加扎实;始终坚持以班子建设为着力点,领导班子更加坚强;始终坚持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队伍素质更加精良;始终坚持以检察官绩效考评为抓手,司法办案更加规范;始终坚持以检察职能发挥为核心,检察监督更加有效;始终坚持以检察权高效运行为重点,管理机制更加健全;始终坚持以检察工作现代化为指引,检务保障更加有力;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社会形象更加良好。
参会领导为获得“北京市检察机关‘双一流’创建活动示范单位” 称号和“北京市检察机关‘双一流’创建活动特色典型单位”的有关检察院授牌。市检一分院、朝阳区检察院、昌平区检察院、房山区检察院主要负责同志作“双一流”创建活动交流发言。
会议以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北京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副局级巡视员,各分院、各基层检察院检察长,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负责人,市院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人员,市院机关全体检察人员在主会场参会。全市各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检察人员在各分会场通过远程视频同步参加会议。
“双一流”创建活动示范单位(7个)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西城区人民检察院
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海淀区人民检察院
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双一流”创建活动特色典型单位(7个)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
丰台区人民检察院
房山区人民检察院
通州区人民检察院
顺义区人民检察院
怀柔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