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群 > 市政法单位 > 北京市检察院

市检四分院念好“效、广、精、实”四字诀不断提升检委会决策质效

本站发表时间:[2021-08-12] 来源:北京市检四分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

  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四分院充分发挥检委会职能作用,着眼于检察业务的规范化建设,以 “效、广、精、实”四字为工作抓手,严格规范议事程序,积极提升议事能力水平,努力推动检委会在司法改革新形势下更好发挥核心业务决策功能。

  注重“效”字,提升重大复杂案件决策能力

  高检院明确指出,检察委员会是检察机关业务工作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又赋予了检察委员会作为检察机关办案组织的定位。张军检察长在贵州调研时指出,要继续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制度,持续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四分院立足检委会讨论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职能定位,按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规定,提升审查案件效率和效果,重点对拟向上级人民检察院请示案件、公益诉讼疑难案件、拟提出抗诉的疑难案件等上会讨论,确保检委会、检察长、检察官在各自的职权范围内依法履职,切实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

  2019年以来,四分院检委会共讨论案件10件,其中检委会决定改变部分案件承办人的意见,充分体现检委会个案监督的重要作用及检委会工作效果。

  提升对个案、类案的指导效果,更新司法理念、统一司法标准。

  如对某件破坏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中,检委会委员对类似主体、手段、方式的案件进行讨论,明确处理类似案件的统一标准,为承办人就该类案件诉讼请求的提出、处理方式的平衡提供参考。

  加强对检委会决议的督办,保障检委会决议有效执行。

  如在某走私毒品案中,检委会办公室根据《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三十三条之规定,对业务部门具体执行检察委员会决议的情况进行督办,敦促承办人及时执行检察委员会决定,充分体现检委会办事机构履行职责,保障检委会决议得以及时有效贯彻落实。

  把握“精”字,发挥议事议案指导作用

  四分院检委会围绕四大检察业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情况、重要问题、总结办案经验的工作报告、业务统计分析文件等上会讨论,查找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对策,发挥检委会对业务的指导功能,提升办案质量。

  对数据统计分析报告精确研究,全面了解掌握办案实践。

  对检察业务数据分析、案件质量评查报告等统计分析及专项工作报告,检委会审议后,以提升办案质效为目标,将高质量的全年业务统计分析以院文形式下发三个基层院和分院各部门,要求全体干警进行学习,将数据因素的理念渗透至全院全员,充分发挥检委会决定及议事议案“指挥棒”“风向标”的指导作用。

  对重要业务工作报告精雕细琢,发挥检委会的指导作用。

  如对刑检部门提交的关于四分院近五年来走私案件、关于北京铁检基层院五年来重大责任事故案件、关于铁检基层院五年来妨害公务类案件等分析报告进行审议,检委会委员提出多轮修改意见,为业务部门研究此类案件的办案规律,加大对类案的指导力度提供重要参考。

  突出“广”字,增强“一手托四家”学习效果 

  四分院检委会学习紧密结合四分院“一手托四家”复合型监督的工作格局,结合打造首都品牌建设,在知识产权检察、互联网检察、金融检察、未成年人检察等特色品牌推进过程中不断加强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政策、指导性案例等与司法业务密切相关内容的学习,采取集体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在学习人员、内容、方式上增加广度,努力解决本领恐慌问题。

  实现全员学习,全院共享学习资源。

  对《北京市检察机关业务绩效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刑法修正案(十一)》中知识产权犯罪相关法律问题等内容采取检委会扩大会的学习模式,邀请业务部门检察官、检察官助理走上讲坛,对全院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讲座。

  丰富学习内容,特色业务结合品牌建设。

  如依托四分院反洗钱领导小组办公室、金融检察办公室专业职能,开展《刑法修正案(十一)》中洗钱犯罪相关法律问题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的学习,从四分院专项办核心职能入手,围绕法律规定、司法案例、检察实务、工作设想等方面对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进行详细的梳理,并就下一步如何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做好相关工作提出有益四分院检察业务发展的理解和思考。

  集体学与自学相结合,塑造长期学习氛围。

  对于与案件办理密切相关的学习内容,如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的指导意见》等内容,则采取随案下发的方式,以检委会委员自学为主。集体学习与个人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有助于检委会委员乃至全院干警抓重点、提素能,充分发挥检委会学习的示范效应,带动和推进学习型检察机关建设,形成加强学习、刻苦钻研的浓厚氛围。

  讲求“实”字,细化工作方法突出实效

  四分院检委会办公室以突出实效为工作目标,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在做好服务检委会工作的同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实化日常工作。

  开展网络远程庭审观摩庭学习活动,以实战促实效。

  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按照分院党组的指示和要求,检委会办公室分别组织两次网络远程庭审观摩庭学习活动,并以此为契机,借助高科技设备和信息化手段,实现信息汇集、执法监控等多项功能,逐步实现与北京互联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等审判机关的互联和互通,不断提升检委会研究决策疑难案件和重大业务问题的能力。

  邀请专家学者助力检委会学习,以业务助实效。

  检委会办公室分别邀请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刑事审判庭郭慧法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奋飞等专家学者来院授课。定期举办专题学习讲座是四分院检委会办公室服务检察业务、围绕办案实践开展的系列专题学习活动。通过邀请专家学者,紧密结合立法发展、司法实践,积极引入“外脑”,不断加强四分院全体干警的学习和实践能力。

  “青年检察官讲坛”,以带队育实效。

  按照高检院、市院关于检察委员会学习业务相关要求及检察委员会业务学习计划,四分院检察委员会办公室创新学习形式、丰富学习内容,以“青年检察官讲坛”的方式,将优秀的一线检察官、检察官助理请进检委会会议,领读最新司法解释,释析指导性案例。三年以来已先后有十二名青年办案检察官在检委会上作了专题式讲授,效果良好。检委会办公室设立“案例精讲”模块,根据学习内容选择相关部门的年轻业务骨干担任讲解人,讲解人员精心准备,并运用多媒体放映、PPT等方式讲解,充分发挥年轻业务骨干知识结构新、视野宽阔、一线感悟鲜活的优势。委员们也积极参与讨论,他们丰富的社会阅历、资深的业务经历、宽阔的业务视野,通过面对面地交流,也让青年检察官们学到了老一代检察官的职业精神,传承了良好的执法办案素养,从而做到“互学、共进”。

  全面实行司法责任制之后,最高检对于检察委员会的组成人员、议事议案范围、会议制度、会议程序、决定的执行和督办等诸多事项的逐一明确。检委会委员要不断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推动检委会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供稿单位:北京市检四分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