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第六检察部针对两起民事检察监督案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刘俊海、中国人民大学副教授郭锐三名公司法领域的专家学者担任听证员。听证会由案件承办人,我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淑雅主持。
听证案件系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债权人认为涉诉公司无力清偿到期债务且存在恶意逃避债务的可能,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根据破产管理人核查,涉诉公司破产财产为零,宣告涉诉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之后,另两名债权人因未获公司清偿,起诉要求涉诉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欠款承担连带责任。
鉴于该案已经过一系列审判程序,同时针对案件涉及的法律条文适用问题,存在较大分歧,为正确适用相关法律,积极履行监督职责,第六检察部决定召开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和三位公司法领域的专家听证员在认真研读案件资料的基础上,围绕焦点和案件争议事实提问并听取当事人意见。在之后的案件评议过程中,听证员对争议焦点逐一发表了意见。听证员围绕着在破产清算程序中一些专业性较强的问题,从法学理论、审判实践以及相关法律条文出台的背景及意义等不同角度展开讨论,并对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作出了客观评价。
听证员意见既是检察机关依法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也是协助检察机关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重要“外脑”。听证员对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提高监督案件办理的精准性、司法的公开透明度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检察机关邀请专家参与公开听证,对案件办理中的专业问题进行客观判断,对案件办理中的学术问题展开讨论,有助于检察机关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准确认定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切实维护双方当事人利益。同时,三位听证员肯定了本案既有个案监督的纠错意义,又有类案监督的指导意义,建议检察机关积极履行监督职责,明确该类型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为法治建设贡献检察力量。公开听证让检察机关的履职方式有了新的发展和创新,发挥了积极作用,也提高了检察机关在国家治理体系、法治体系建设中的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