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被继承人生前所订立的合法有效的遗嘱进行继承的一种方式。在家庭生活中,因遗嘱的效力问题引起纠纷的情况较为常见。为确保所订立的遗嘱合法有效,遗嘱人应当严格遵循《民法典》关于遗嘱效力的规定,形成有效遗嘱,防止因遗嘱的效力问题引起家庭成员之间的纷争。
案例
王某和赵某系再婚夫妻,再婚后二人购置房产一套。王某因病去世,王某的父母早已不在,王某的儿子向人民法院请求继承王某的遗产,包括房产和其它财产。王某留有一份打印遗嘱,内容为王某所享房产份额归赵某所有。赵某能否凭借这份遗嘱继承房产?除房产以外的其它财产又当如何处理?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抚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 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检察官解析
打印遗嘱,是指先用电脑将遗嘱内容书写完整,然后用打印机将书写好的遗嘱打印出来的遗嘱。为保证打印遗嘱的内容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不至于被他人伪造、篡改,在订立打印遗嘱时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上都签上自己的姓名并注明年、月、日。案例中,继承从王某死亡时开始。如果王某没有留有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办理。王某的父母已经不在,王某的儿子和赵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均享有继承王某遗产的权利。但是王某生前留有打印遗嘱,如果这份遗嘱符合“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的法定形式要件,那么遗嘱合法有效,赵某可以凭借这份打印遗嘱继承房产,王某的儿子不能继承房产。除房产以外的其它财产则应当按照法定继承予以分割。
检察官小贴士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逐步提高,电脑、打印机等物品已经是常见常用的设备。原《继承法》规定的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五种遗嘱方式,已无法完全满足现实需求,《民法典》顺应时代发展需求,增加了打印遗嘱和录像遗嘱两种形式。通过打印机打印的遗嘱比手写方式更加快捷、方便。但与手写遗嘱不同的是,打印遗嘱中都是印刷字体,不易确定是由谁书写并打印出来的,为确保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民法典》对打印遗嘱规定了严格的形式要件,如见证人的数量、资格、签字要求等。如果不符合这些形式要件,无法确保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从保障遗嘱人及其继承人合法权益的角度考虑,应当从严把握,认定打印遗嘱无效,避免出现家庭纠纷,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