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检二分院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全文传达学习《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和市院有关通知精神,研究落实上级部署要求的具体举措,院领导班子成员、二级巡视员、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由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玉鲲主持。
会议认为,党中央在党的历史上首次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中央《意见》),这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中的具体化,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检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对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工作的高度重视。市委《实施意见》是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意见》要求的重要实践,同时紧密结合首都检察工作实际,为全市各级党委引领各方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意见》要求上来提供了具体指引,既是对检察机关的强力支持,也对今后的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会议要求,要深入落实市院有关通知精神,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热潮,细化学习安排,丰富方式方法,做好内容结合,确保全员覆盖;突出思想要素在检察发展要素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研判,结合总结今年工作、谋划明年工作思路认真谋划贯彻落实举措;强化政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引领和带动全院检察人员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要求上来,推动贯彻中央《意见》及市委《实施意见》走深走实、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