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月子中心修养过程中,因为护工的失误,导致孩子呛奶突然休克住院,能够要求月子中心赔偿精神损失费吗?下面我们一起通过朱女士的案例来了解一下。
【案情回放】
朱女士生完孩子后在某月子中心进行休养,护工在给朱女士的孩子喂奶时因操作不当,致使孩子呛奶,出现嘴唇发紫、手脚发紫、休克症状。
随后将孩子送往医院就医,孩子在医院重症监护室护理三天,转危为安,朱女士要求月子中心赔偿其孩子在医院住院期间的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及精神损失费等,可是月子中心只同意赔偿治疗费,其他的费用不同意赔偿。
为此,朱女士进行咨询,是否有法可依。
【法律在线】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朱女士生产后选择在月子中心进行休,是一种购买服务行为,因孩子呛奶突然休克住院,人身安全受到伤害,给朱女士及家人造成极大的精神伤害。
同时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因此,朱女士有权获得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而且月子中心也应赔偿其他的合理费用。朱女士可以到当地消协投诉或到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