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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期末考”,北京这样“备考”……

本站发表时间:[2020-11-10] 来源:京司观澜微信公众号 作者:

  普法工作干得好不好?群众说了算!“七五”普法实施以来,北京市深入基层,面对面倾听群众意见,逐渐探索出一条别具特色的普法考核“北京道路”,群众对普法成绩满不满意、过程愿不愿意参与,成为考核最重要的标准。

  突出科学性 坚持“首善标准”

  市司法局根据全市“七五”普法规划,搭建“七五”普法考核主干框架。根据每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制定年度“七五”普法宣传情况考核指标,设立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重点活动、重点对象、依法治理、法治文化、社会认知度满意度等6个一级指标,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发挥明显等22个二级指标,并细化为60多个三级指标体系。市民法律素质调查以问卷调查为主要载体,设置法律认识、法律遵守、法律运用等三个一级指标,法律了解程度、认知途径等24个二级指标,学习法的主要原因、不了解法律的主要原因等34个三级指标。

  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名义制定印发《北京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北京市普法责任制清单》。普法责任制清单以条目的形式,明确了全市各部门普法的共性责任和三批共79家单位的个性责任,确保普法责任制深化落地见效。

  将“七五”考核分年度进行。根据年度任务轻重,确定在总考核中所占比重,“七五”结束时确定最终成绩。逐年考核、阶段推进的方法,有效避免了“一考定五年”的问题,让“七五”普法的动力更持续更持久。

  突出客观性 开创“北京方式”

  推动考核工作项目制,实现因需立项,因项定费。根据考核工作内容制定绩效目标,经严格程序,申请财政资金立项。处室主要负责人负总责,指定专人负责项目日常运行,遇到重要问题,层层上报,逐级请示,确保整体工作运行有序。

  每年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优中选优确定具有调查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执行考核项目,确保“专业事情交给专业人士干“。

  突出直观性 发挥“首都特色”

  北京市“七五”普法考核于2017年开始纳入全市依法行政考核,2018年纳入综治考核,后调整为平安北京建设考核。考核对象由“七五”初期的30多家,发展到目前的130多家,实现了全市各区和全部市级单位的全覆盖。“七五”考核在全市考核中的分值占比相对较高,对综合成绩影响较大。

  坚持群众对普法成绩满不满意、过程愿不愿意参与作为考核最重要的标准。在考核过程中,注重深入基层社区、农村,广泛接触居民、村民,面对面地了解群众需求、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建议,真正贯彻了“时代是出卷人,我们是答卷人,人民是阅卷人”。

  注重发挥考核的“指挥棒”“风向标”作用,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统筹协调之下,各区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的积极性明显提升,普法宣传工作相比“六五”时期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宪法宣传成功打造“北京样板”,以案释法活动实现“订单式”普法,北京普法联盟建成“枢纽型平台”,法治文艺大赛惠及百万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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