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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律师协会、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监察
和司法办公室组织召开的“个人破产立法建议研讨
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调研座谈会

本站发表时间:[2021-05-21] 来源:北京市律师协会微信公众号 作者:

  2021年5月20日下午,市律师协会、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参加了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办公室组织召开的“个人破产立法建议研讨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调研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办公室副主任、一级巡视员王玲,综合处处长庞智勇、四级调研员康伟、一级主任科员刘学;市政协委员、北京美臣保理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黄轶;市发改委营商环境处一级主任科员李莹;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孙兆晖;北京破产法庭法官马勇;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张小炜,市破产管理人协会部分副会长及部分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王玲主持。

  此次座谈会围绕着个人破产制度的建立涉及地方立法权限、适用范围、司法衔接等问题进行了讨论。我国现行的企业破产法于2006年8月27日在第十届全国人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未建立个人破产法律制度。今年3月1日,我国首部个人破产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开始施行。推动个人破产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北京市营商环境的改善,也有利于建立更好的社会经济秩序,保护债权人的利益。通过合理的制度设计清理债权债务关系,有利于鼓励创新创业,激发市场活力。

  张小炜最后在发言中指出,对个人经济行为后果做出法律安排,对于活跃经济和妥善处理社会矛盾是有益的。破产管理人协会将积极组织好会员单位,以及破产管理人的人才储备,加强对于个人破产制度相关案例的调研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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