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被告人徐某某日常以拉活载客为主要生活来源,其在跑活过程中分别认识了自称学生的外籍男子J和M,在搭载二人之余根据对方要求又做起了兼职赚取外快,而工作内容也非常简单,就是由其提供银行账户并按照对方要求将汇入的大额资金全部提现,便可以得到上述金额1%左右的好处费,如此好事,其与二人一拍即合,2017年至2020年间在长达四年的时间里,徐某某使用本人及其妻孙某某多张银行账户收取被电信诈骗的朱某、武某等被害人汇入资金累计1700余万元,其本人也从中获取违法所得二十万元。
处理情况
在办理本案中,被告人徐某某到案后对于所犯罪行百般抵赖,以无辜、不知情为自己开脱辩解,但当面对其不但多次向对方表示取现很安全,甚至还以自己因涉嫌洗钱被调查要求对方多支付钱款的聊天记录,以及拍摄的对方遮蔽面部在其车内交接巨款的照片时却无言以对,徐某某最终因自己一时贪婪的行为而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徐某某依法提起公诉,被告人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释法说理
近年来,随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持续高发,一些为犯罪分子提供银行卡、电话卡及帮助取现、转移等依附于上游犯罪的黑灰产业相继出现,两者之间相互配合在给人民群众的财产造成巨大损失的同时,也给司法机关打击此类犯罪制造了重重障碍,2020年10月公安部联合多家单位共同开展了"断卡行动",不仅要从上游犯罪源头进行,还要对依附于上游犯罪的黑灰产业进行封堵,斩断两者之间的联系,实现全链条打击。
检察官提醒
公民应严格遵守银行账户、通讯账户实名制相关规定,审慎管理和使用个人信息,切莫因贪图小利而出卖、出租个人账户、信息或为他人实施信息网络等犯罪活动提供帮助行为,一旦触犯法律,终将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