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是什么?规则有那么重要吗?”发出这一灵魂之问的人,是北京西城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立如。他正在为育民小学的老师代表和84名家委会代表讲授一次特别的“家校共育”法治讲座。
5月15日,在国际家庭日、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到来之际,陈立如院长受邀参加育民小学“立心如初 与法童行”普法宣传活动。
在数百名学生的热切注目和84名家长的共同见证下,陈立如佩戴上鲜艳的红领巾,接受了育民小学书记、校长王丽环颁发的法治副校长聘书。他说:“育民小学名声远播、人才辈出,能够为三千多师生担任法治副校长是我的荣幸和幸运。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青少年时期,‘三观’还没有完全形成,容易受伤,也容易伤人。法治副校长的职责,就是要为青少年系好法治‘第一颗纽扣’,给同学们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在将来用法治理念、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观察和解决问题。”
这是西城法院首次由“一把手”受聘担任法治副校长。王攀书记对区法院对法治副校长工作的高度重视表示充分肯定和诚挚感谢,希望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家校联动,培养老师们、家长们的法治观念和思维,助力孩子们健康成长。
在讲座中,陈立如围绕着“法的价值”“如何培养青少年的法治精神”“家校如何联动”三个问题,为老师及家长代表讲授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讲座。在了解到有15名家委会代表是法学专业出身后,他与大家讲起了法的价值。他指出,说到底,法治是规则之治。有规则才有公平,有法才有秩序,有法才有预期。这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所以我们必须毫不放松地培养青少年崇尚法治的精神。
陈立如表示,培养青少年法治精神,要努力做到三点:一是知畏。不仅要有所行,还要有所止。早教育胜于晚教育,父母教育优于社会教育。二是要养德。不仅要有私德,还要有公德。法与德相辅相成,养德即是培养青少年的信法、守法、尊法的习惯。三是要立范。家庭教育已从家事、私事变成了国事、公事,作为父母要给孩子做榜样、树标杆、共进步。结合个人经历和审判经验,陈立如指出“溺爱的长辈、焦虑的母亲、缺位的父亲、失控的孩子”,往往是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或者合法权益被侵害的背后原因。
“携手育栋梁是家庭和学校的共同责任。父母要给学校授权,学校要为父母分担。只有家庭和学校目标一致、相互补台、携手共进,才能为家庭培育出优秀孩子、为国家培育出栋梁之材。”以法院视角,陈立如为家校共育提出了实现路径。
王丽环校长在讲座后表示:“陈院长法律功底深,文化素养高,讲话幽默风趣,却能切中要害,让我们明晰了什么是法,知道了怎么作为成人、家长从小培育孩子的美德,如何依法育孩、共育栋梁,润物细无声地提高了我们对法治、对教育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