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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调解即时履行,法官促劳务者受伤纠纷案结事了

本站发表时间:[2023-06-16]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董振杰
  “焦法官,老方一直在建筑队工作,我们平时关系很好,但是他这次确实是因为自己没注意摔伤的,我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庭审中,被告杨某向承办法官焦婵娟解释道。
  在一起劳务者受伤纠纷案件中,北京顺义法院法官根据双方诉求和现实情况实施调解,最终促成案结事了。
  工人摔下脚手架  昔日工友对簿公堂
  方某与徐某是同村好友,在徐某的介绍下,2021年方某加入了“包工头”杨某的建筑队。2022年9月19日,方某在从事外墙抹灰的过程中,因钢架子没有固定牢靠,方某不慎从钢架子上摔落,导致跟骨骨折,杨某垫付了方某前期的就医花费5万余元。
  后经鉴定,方某构成十级伤残,方某与杨某协商赔偿未果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杨某、徐某二人连带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7万余元。庭审中,原、被告关于责任主体以及责任比例争议很大。
  “这个建筑工地是杨某承包的,平时杨某不在现场时徐某就负责现场施工,我受伤那天的脚手架就是徐某安装的,所以他们一个也跑不了,都要承担责任。”
  杨某则称,自己的确承包了涉诉工程且雇佣了原告方某和被告徐某,但是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认为是原告在钢架子还没有搭好就上去施工,并且未佩戴安全帽以致发生事故,这才出现了文章开头这一幕。
  法官悉心调解  “烦心事”一次性解决
  庭审中,焦婵娟法官多次尝试组织双方调解,但杨某始终坚持事故完全是原告自身导致的,所以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但考虑到原告在自己的建筑队工作且一直态度良好,不要求原告返还已垫付的所有费用,并愿意另行给予两万元补偿。方某则表示,赔偿数额至少在15万元以上。由于双方对赔偿数额问题争议较大,调解一时陷入了僵局。
  为确保双方矛盾纠纷得到真正化解,法官内心并不想放弃,于是再一次将原、被告双方约到了法庭组织调解。焦婵娟先是通过释法说理帮助双方从法律角度明晰案情,再适时积极地引导当事人互让互谅,疏通矛盾双方的症结。
  “焦法官,老方也不容易,我们这边愿意增加一定的赔偿金额。但是15万确实太多了,今年活少,没赚到钱,您能不能再做做老方工作?”在单独的“背靠背”调解环节中,杨某表示愿意就赔偿款作出让步。
  见杨某态度有了松动,焦婵娟转向和方某沟通,在法官推心置腹的交谈中,方某逐渐敞开了心扉,“法官,现在我的伤快好了,我就是担心之后找工作咋办,我怕别的建筑队不想收我了!”原来,方某是怕未来一段时间内找不到工作,没有固定收入,所以才对赔偿款的金额“寸步不让”,同时他也向法官表示了想继续在杨某建筑队工作的想法。
  听到这,焦婵娟舒了一口气,调解工作也迎来了曙光。接下来在法官的耐心劝解下,双方关于赔偿款金额的分歧逐步缩小,最终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由杨某一次性赔偿原告13万元并当场给付,方某跟随杨某建筑队继续工作。最终,这对“老工友”在法庭里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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