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北京市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评审现场
为全面总结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刑事抗诉工作成果,更好发挥优秀典型案件示范、引领作用,近日,北京市检察院举办全市检察机关“优秀刑事抗诉案件”现场评审活动。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家贞出席活动并讲话。最高人民检察院、市高级法院、市公安局、市刑事诉讼监督分会相关领导,法学专家、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受邀担任评委。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派员到场进行监督。
张家贞在致辞中指出,举办此次“优秀刑事抗诉案件”评选活动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一是有利于进一步强化司法体制改革制度成果。刑事抗诉是刑事审判监督工作质效最集中的体现。北京市检察机关不断强化刑事审判监督专业化、专门化、规范化建设,科学、优化配置职能,将二审抗诉的随案监督职能和再审抗诉的事后监督职能分别配属到各刑事司法办案部门和专门的监督部门,做到监督工作分工协作、尽职有责。自2016年北京市检察机关开展司法体制改革以来,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不断强化,办理了一批具有典型意义的刑事抗诉案件。这是全市检察机关坚持诉讼和诉讼监督职能适度分离、加强监督专业化建设、强化监督案件实质办理的成果,有必要及时总结、予以固化,推动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是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提质增效。促进办案和监督质效的“双提升”,始终是北京市检察机关坚持的发展方向。本次活动,经过基层推荐、分院审核、市检察院初评等环节,筛选出21件案件进入现场评审环节,最终将评选出10件案件作为优秀案例,目的就是要为提升刑事审判监督质效树立“标杆”。这些案件中,既有二审程序抗诉案件,也有审判监督程序抗诉案件。既有办案部门在公诉中随案发现的,也有监督部门在裁判文书审查和刑事申诉检察中案后发现的。从这些案件中评选优秀案件,有利于使全体检察人员进一步提高监督意识,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真正把 “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落到实处,推动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提质增效,创优发展。
三是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刑事审判监督专业化建设。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十四五”规划正待起航。新时代、新起点,检察人员要站在新的历史维度上,以更新的刑事司法理念全面审视检察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数量更多、质量更优的检察新产品。要坚持专业的人办专业的事,以提升监督质效为抓手,不断强化专业平台、专业素质、专业工具建设,努力提高刑事审判监督的专业能力,为首都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法学专家和市人大代表在现场点评中对北京市检察机关在刑事抗诉工作中“求极致”的精神予以肯定,并指出此次“优秀刑事抗诉案件”评选活动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和意义:
一是彰显了司法为民的理念。入围案件既有维护个人利益的抗诉,也有维护公众利益的抗诉,履行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责,保障了法律统一正确实施。
二是刑事抗诉案件种类丰富、覆盖面广。从申报单位上看,覆盖首都三级检察机关的15个单位;从案件种类上看,既有二审程序抗诉,也有审判监督程序抗诉;从时间跨度上看,涵盖了北京市检察机关司法体制改革的始终。
三是评选程序全面、客观、公正。各院推荐案件均经过本院严格筛选和把关后报送市检察院。市检察院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初审,评选出最终参与现场评选的21件案件。现场评审环节,评委成员涵盖范围广,兼具司法专业性和社会代表性。
四是入围案件具有代表性和启发性。入围案件中,有对认定事实、采信证据错误的抗诉,有对法律适用错误的抗诉,也有对量刑不当的抗诉。案件办理期间,承办人通过调查取证、专家论证、检察官联席会讨论等举措,强化案件基础、夯实案件抗点,最终获得法院改判。尽管只是个案抗诉,但通过抗诉消除分歧、引发深思、达成共识,对于统一类案裁判尺度,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具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