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
首都公安警卫工作是首都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
从入城之初,市公安局领导就坚持从北京的政治地位出发,把安全警卫工作作为一项全局性的任务,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在指导思想上,始终强调要从侦查、治安、内保、交通、社会面控制等各个方面,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为现场警卫提供多层次的安全保障。当时,海外敌特机关加紧向北京派遣特务,千方百计地进行爆炸、暗杀等破坏活动,直接威胁党中央和首都安全。为此提出了“打击派遣特务,力争一个不漏”和“决不能让敌人打响”的工作要求,开展系统调查摸底,深入掌握情况,及时发现和打击各种敌特分子和犯罪分子,使敌人隐藏不住,活动不开,从而为首都的安全警卫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新中国成立之前,市公安局先后参加了几项大的保卫任务:1949年3月25日,毛泽东主席、党中央从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进驻北平香山;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会;庆祝“七一”党的28周年生日大会及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等。尤其应该提上一笔的是开国大典安全保卫工作。这次大典在天安门广场举行,参加的有党和国家的领导人以及30多万军民,阅兵式和群众游行隆重而热烈。这次庆典不仅要严防敌人破坏,还要戒备国民党军队的空袭骚扰。为保证大会顺利进行,对参加集会的群众事先进行了严格的组织纪律教育。广场按队划分警卫区,指定领导带队,分片负责,集中、疏散都要求做到有条不紊地进行。市公安局动员全体干警和街道积极分子,在大街小巷日夜巡逻,站岗放哨,严密控制社会面的各个角落。成千上万群众自发协助政府监视检举坏人和可疑分子。这种以严密社会面控制为基础,全面部署安全工作,重点加强警戒的做法,充分发挥了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威力,在当时敌情极其严重,斗争尖锐复杂的情况下,保证了党中央、毛主席的安全,为保卫新中国的诞生做出了贡献,在首都公安史上留下了光辉的一页。
为加强首都安全警卫工作,1953年市公安局成立了警卫处。警卫职能机构的建立,实现了在现场组织指挥上的集中统一。在警卫形式上,也改变了过去的以武装为主,同时大力贯彻落实“内紧外松,确保安全”的原则,努力纠正人海战术、警卫森严的缺点。1953年以后,我国外交活动频繁,尼赫鲁、胡志明、苏加诺、伏罗希洛夫、金日成、西哈努克等外国首脑先后访华,每次都组织数以万计的群众夹道欢迎,并组织大型游园晚会或欢迎大会,警卫任务非常繁重。在这种情况下,警卫工作坚持实行全局动员,统一作战,把严密的现场警卫与平时的安全工作基础结合起来,从而保证了每次任务的圆满完成。
1959年,根据10年警卫工作的实践经验,总结出“三个结合”的基本作法,即党的领导、群众路线与专门工作相结合,经常工作与现场警卫相结合,专门工作与行政业务相结合。“三个结合”的基本经验大大加强了警卫工作的保险系数,受到了公安部的肯定,并在全国警卫系统进行了推广。
“文化大革命”以后拨乱反正,警卫工作得到了恢复和发展。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领导人经常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接近群众,警卫任务的工作量大大增加。因此,必须有平时的安全工作做基础,才能临阵不乱,减少和消灭漏洞。另一方面,随着对外交往的增多,大型国际会议和体育赛事不断在京举行,如1990年的第十一届亚洲运动会和1995年的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规模宏大,人员众多,会期较长,安全警卫任务异常繁重。为确保安全,上自中央、公安部、市委、市政府,下至街道、乡镇、企事业单位,都由领导亲自挂帅,层层部署,包干负责,大抓安全保卫工作,真正形成了一个全党动员,各方配合,公安机关全力以赴的工作局面。对中央领导及外宾涉足场所,都制定了专门警卫方案。在警卫形式上力求缓和,工作上反复落实。经过努力,几个大型保卫工作都圆满实现了确保安全、万无一失的要求,不仅大问题没有发生,小问题也没有发生。
40多年来,首都公安机关执行的警卫任务数以万计,不少重大活动由于做到了确保安全,在国际国内都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这同国际上恐怖活动猖獗,首脑人物屡遭暗杀的情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世界警卫史上也是比较罕见的。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北京市总队,是首都警卫工作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多年来,一直担负着各项重大活动及外国驻华使馆和外交机构的警卫任务,在防空、重要桥梁、隧道、国际机场、重要车站、工厂、仓库的守护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保证了国家和公共财产的安全。在执行国礼的各项任务中,充分展示了泱泱大国的风采。特别是天安门前国旗护卫队,承担着每天升、降旗仪式,威武雄壮,庄严肃穆,与鲜艳夺目的五星红旗共同构成了一幅壮丽的风景,为世人所瞩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