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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志·政法卷·公安志(1900年-2002年)

本站发表时间:[2018-09-12] 来源:北京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 作者:

  北平解放后,市公安局接收了原由民政局办理的户政管理工作,集户口调查与管理于一身,逐步建立起一套与人民民主政权相适应的公安户政管理制度,为人民政权的建立、巩固和人民行使民主权利、履行公民义务,为促进首都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建设和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准确的人口资料。同时,在加强公安基础工作建设、防范和打击犯罪活动、掌握社会动向、开展群防群治等方面也发挥了重要作用,为维护首都稳定做出了贡献。

  改革开放以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户籍管理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户籍资料实现了计算机管理。对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实行“规模控制,严格管理,加强服务,依法保护”的方针,在市领导小组协调组织下,公安、工商、劳动、市容环卫等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加强综合治理。北平解放后,废除了外国人在华的一切特权,逐步建立健全了在京外国人入出境管理制度。改革开放以后,首都国门大开,来华外国人及国内出国人员剧增,入出境管理任务日益繁重。

  根据中共中央和北京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借鉴外国经验,在入出境管理方面实施了一系列与国际通行做法接轨的新措施,努力创造宽松、良好、稳定、安全的涉外环境,为促进首都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发挥了积极作用。

  道路交通管理是首都经济和社会生活正常运转的重要保障之一,又是首都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周恩来总理对首都交通状况非常关心,从原则到具体,有过多次指示。“文化大革命”中交通状况最混乱时,周总理提请中央政治局做过专门研究,指示北京市革委会、公安部进行整顿。这对首都交通管理工作是极大的鼓舞和支持。

  40多年来,道路交通管理适应经济建设的发展,适应国际化大都市的要求,不断改革和加强。在交通指挥、秩序管理、事故处理、车辆管理方面,建立健全了法规,做到依法管理,严格管理,使交通民警执法水平和群众的法制观念都有所提高。由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市、区、县交通安全委员会的建立,使得按地区和系统强化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开展群众性的交通管理工作更加社会化。

  交通管理的现代化步伐加快,在全市初步建成了四个区域性交通控制系统,城区主要交叉路口实现了交通信号灯自动控制和电视监控,机动车检验、车辆和驾驶员档案管理以及交通民警的执勤装备趋向现代化,从而大大提高了交通管理的整体水平。但是,当前的道路建设和交通管理,仍然滞后于飞速发展的首都经济,交通堵塞现象依然比较严重,仍需要下大力加以解决。消防管理是首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又一个重要保障。北京的消防工作实行“群众路线”和“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做到事先防范,大力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先后成立了市、区(县)、街(乡)以及防火重点部门和单位的防火安全委员会或领导小组,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并组建义务消防团、队,队员多达70余万人。经常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宣传消防知识,增强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同时,不断完善消防法规,消防部门依法加强管理,严格查处违章,加大执法力度。消防基础设施发展迅速,消防队(站)已从1949年的4个增加到1995年的35个。

  消防装备现代化的步伐加快。随着经济建设的发展,针对特殊火灾和突发性灾害增多的情况,开展了石油化工、地下工程、高层建筑等特殊火灾的灭火训练,以及现代化灭火装备的应用训练和合成训练。特勤部队的抢险救援能力有所提高。但是,总的看来,消防建设仍跟不上城市建设和经济飞速发展的形势。为此,必须坚持消防建设现代化与城市建设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思路,才能更加有效地保障首都的消防安全。

  首都公安工作经过40多年的艰苦奋斗,取得了巨大成就,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但在“四人帮”横行时期,机构被打碎,队伍被砸乱,业务工作受到严重破坏,代价是极其沉重的。“文化大革命”的曲折也从反面证明,真正正确的东西是经得起考验的,“四人帮”妄图否定一切,把多年来首都公安工作的建设成就一笔抹杀,毕竟是难以得逞的。粉碎“四人帮”以后,经过拨乱反正,首都公安工作很快又走上了正轨,过去的好传统、好经验、好作风,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又取得了新的发展。

  回顾历史,做好首都公安工作的首要条件是,党的三代领导集体给予首都公安机关极大的关怀和指导。各级领导经常莅临北京市公安局视察工作,做出指示。北京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对首都公安工作非常重视,听取汇报,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在关键问题上给予指示和帮助。在党的关怀教育下,首都公安机关的广大民警,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守纪律,听从指挥,是一支有战斗力的、值得党和人民信赖的队伍。

  在各项业务工作中,北京市公安局坚持从首都的政治地位出发,始终把保证党中央的绝对安全,维护首都的政治稳定与社会安定放在首位,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密切注意国际国内的斗争形势,密切注意社会变革和经济大发展中的社会动向,严密防范和打击各种犯罪活动,努力化解人民内部矛盾,加强治安管理,力争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以稳定促改革、促发展。坚持贯彻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不断探索和拓宽群众路线的新领域、新路子、新形式;不断加强各项业务建设和现代化技术建设,实施科技强警;切实加强治安综合治理,努力实现治安保卫工作的社会化。在加强法制建设的同时,不断增强民警法制观念,依法治警,违法必究,惩治犯罪,保护人民,使首都公安工作始终沿着法制化的轨道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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