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昌平检察院明确“着眼点”、找准“关键点”、把握“落脚点”深入落实“加强检察管理监督制约年”工作
一、统一思想,强化组织推动,明确“着眼点”
提高政治站位
加强组织领导
今年,北京市检察院党组首次运用“主题工作年”的方式,推进新型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建设,体现了市院党组加强对重大工作的顶层设计,更加突显其意义重大、作用重要。昌平区检察院党组认真对标对表上级的工作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将“加强检察管理监督制约年”工作纳入“一把手”工程,成立了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的“加强检察管理监督制约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兼任,负责对日常工作的统筹管理、督促协调、总结成果等。
细化职责分工
认领新任务
根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检察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加强检察管理监督制约年”工作部署的实施方案》的部署安排,昌平区检察院按照统筹推进“新型检察领导模式建设、新型检察管理监督机制建设、新型内部制约制度建设、新型质量评价标准体系建设”的要求,制定了《关于落实“加强检察管理监督制约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各部门主动认领任务,并对照《任务清单》各项工作内容,严格时限,逐项跟进,分阶段稳步完成。
合心合力合作
构建新格局
昌平区检察院高度重视“加强检察管理监督制约年”工作,不断强化“一盘棋”思想,构建起了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组成员分工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负责,各部门具体负责,全院干警广泛参与的“加强检察管理监督制约年”工作新格局。
二、兴利除弊,突出问题导向,找准“关键点”
一是把加强检察管理监督制约年工作和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有机结合,切实防止司法办案不规范不公正的问题。
首先
统一归口管理各类线索。昌平区检察院认真落实《北京市检察机关线索管理工作办法(试行)》,在检察管理监督部门设立线索专管员,统一管理由检察机关管辖的诉讼违法线索、司法人员职务犯罪线索,以及公益诉讼线索,并定期对各渠道获取的线索跟踪督办、综合研判、分析利用,提高线索管理成效。
其次
推动案件承办确定机制落实。通过细化自动轮案规则、落实指定分案审批制度和不在位登记管理规定等,确保“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在昌平区检察院落地生根。
再次
分类分层,积极开展立体化、常态化的案件质量评查。
1
根据市院的统一部署,成立专项评查工作领导组织和评查团队,组织对存疑不起诉案件进行异地交叉评查,发现和分析存疑不起诉案件中的问题和原因。
2
建立符合“捕诉一体”办案特点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机制。今年,在修订昌平区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的基础上,着力加强对量刑建议与判处刑罚差异较大案件的审查;以及针对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期间,办结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的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不批准逮捕理由说明书)、补充侦查决定书进行专项评查。涉及到的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全部评查,涉及到的逮捕案件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不批准逮捕案件补充侦查提纲、补充侦查决定书,按文书总数的50%随机抽取评查,优质、合格、瑕疵、不合格等四类评查结果,记入检察官司法档案。另外,对优秀起诉书、优秀不起诉决定书,将予以通报表彰。
二是把加强检察管理监督制约年工作和完善综合配套制度有机结合,着力破解检察权运行中监督缺失、管理缺位的问题。
(1)建立向上级案件请示、报告、备案审查制度,重点工作、专项工作向上级定期报告,每年向市院汇报工作情况并接受评议。
(2)根据新的内设机构和检察官岗位,修改完善检察官权限清单、履职清单、亲历清单和追责清单;制定书记员履职清单等。
(3)修订《检察官领导干部直接办理案件具体规定》和《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业绩考评实施细则》,并按照“年初公布计划,季度公布进度,年底公示结果”的要求,对领导干部和检察官办案类型、数量、效果进行通报,进一步营造“多办案出成绩、办好案显成效”的良好氛围。
(4)制定《业务分析研判会商工作办法》,建立季度业务工作分析制度,强化对核心业务数据和业务运行态势的分析研判,全面提升业务分析研判内涵层次。
(5)进一步理顺案件评查、检务督察、检察监督、司法办案部门对案件的监督管理责任。
三是把加强检察管理监督制约年工作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有机结合,努力解决司法为民不深入不细致的问题。
★时刻把握人民群众在新时代的新要求新期待,进一步提升检察产品质量水平。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张军检察长有关“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重要指示精神,昌平区检察院通过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和熟练应用“北京市检察机关回复答复系统”,让群众信访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者结果答复制度落到了实处,当事人能够像“查询快递一样”方便,及时地通过网络查询信访诉求和案件办理进程,也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了司法的公正与温度。
★认真落实《北京市检察机关保障律师执业十条措施》,切实为律师在检察机关执业提供优质保障,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目前,昌平区检察院已为律师提供专用通道,简便律师进出检察服务中心,开设了律师专用接待室、法律援助工作站,综合运用现场、电话、微信、互联网等“网上、线下”多种接待方式,积极推行“5分钟阅卷”服务,实现“当场受理、当场阅卷、当场反馈”。依法保障律师会见权、阅卷权和申请收集、调取证据的权力,完善律师辩护与代理预约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充分听取并合理采纳律师的意见建议。
★严格执行《北京市检察机关“两中心”建设标准》,改造检察服务中心、案件管理中心,不断提升服务环境满意度。
三、注重实效,总结固化成果,把握“落脚点”
加强检察管理监督制约是落实中央、高检院精神的必然要求,是市院党组驰而不息、常抓不懈的重点工作。“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昌平区检察院将发扬“钉钉子”精神,强化“一盘棋”思想,牢牢把握改革创新的时代精神,围绕“落实、稳进、提升”的总基调,坚持不懈解决影响检察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深层次问题,不断在探索中实践,在实践中生成制度、形成机制,不断将新型检察领导模式、新型检察管理监督机制、新型内部制约制度、新型质效评价标准体系“四个新型”建设向深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