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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复制发行盗版图书,3人因侵犯著作权罪获刑

本站发表时间:[2026-04-21] 来源:北京政法网 作者:
  利用工作之便取得出版物底稿后,复制发行盗版图书,3人犯侵犯著作权罪获刑。4月21日,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在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这样一起侵犯著作权典型案例。
  李某某作为某点读笔生产厂家法定代表人,在为某儿童地理出版物著作权人提供图书配套的点读笔程序研发服务过程中,取得该出版物底稿。双方明确约定,底稿仅限于程序研发使用。
  后李某某以营利为目的,违背约定,私自将出版物底稿提供给唐某某等人,由唐某某等人完成盗版图书的复制印刷,并对外销售。
  经查明,李某某等3人共复制发行盗版图书4000余册。2024年3月至4月间,其在某平台上架销售该盗版图书1000余册,销售金额8万余元,违法所得金额5万余元。
  经大兴区检察院起诉,李某某、唐某某等3人犯侵犯著作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部分适用缓刑,并处罚金。各被告人均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检察官介绍,行为人利用合作便利获取权利主体出版物底稿后,违背约定擅自复制发行,不仅违背了民事领域的诚实信用原则,更触犯了刑法关于侵犯著作权罪的规定。检察机关分别向著作权人及电商平台制发检察建议,提示权利人强化合同约束与风险防范,督促平台落实上架审核与线索移送责任,推动构建从个案惩治到行业治理的版权保护闭环。
  文/董振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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