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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

本站发表时间:[2026-09-04] 来源:京检在线 作者:


图为交流研讨现场

  9月3日下午,北京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围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著作《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篇目开展交流研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朱雅频主持会议并交流发言。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结合理论学习和检察工作实际作交流发言。市检察院各党支部书记、青年干警代表列席研讨。
  朱雅频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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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的重要论断,深刻揭示出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引领政法机关不断强化“理国要道,在于公平正直”的意识,深化落实“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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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机关作为政法机关的有机组成部分,其履行职责的主要方式是依法办案。如果不考虑办案的信念、目的和意义等价值取向问题,这种“依法办案”就会剥离价值判断,将办案本身作为信念、目的和意义,极易陷入“工具理性主义”的泥淖,生成“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冲突和对立。明确依法办案要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追求,有利于引领检察履职跳出“就案办案”的窠臼,把“要做什么”与“为什么要做”有机联系起来思考问题,为增强职业尊崇感注入深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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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平正义是我们党追求的一个非常崇高的价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决定了我们必须追求公平正义”,深刻诠释出将公平正义熔铸于我们党的性质宗旨、理想追求与百年奋斗历程的根本所在。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我们党的一贯主张”,不断深化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内在要求的规律性认识,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明确中国式现代化要着力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北京检察机关作为党绝对领导下的政治机关,要胸怀党之要事、国之大者,不断增强检察履职办案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相统一,把追求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追求贯穿检察履职各方面全过程,持续把党的领导政治优势转化为检察履职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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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检察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大实践。“如果政法机关对老百姓不理不睬,而对有钱有势的人却高看一眼,那就没有什么社会公平正义可言了”“人民群众每一次求告无门、每一次经历冤假错案,损害的都不仅仅是他们的合法权益,更是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是他们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引领我们以法治方式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和护佑民生福祉,要围绕“四个决不允许”的要求,重点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自觉从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更高需求中拓展检察履职空间,把深化“检护民生”实践与完善首都检察版“接诉即办”机制统一起来,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中持续深化检察为民实践。要把化解涉法涉诉信访作为检察机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为人民出政绩、以实干出政绩的一项标志性工作,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促进“涉法涉诉问题反映较多”问题整改取得明显好转,让解决涉诉信访问题的过程,成为推进法律监督发展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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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引领我们深刻把握“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要求,在增强“三个善于”意识、深化公平正义就在身边的检察行动中,强化“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的政策取向,通过更好发挥检察职能在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保障作用中的要素功能,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着眼推动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将强化检察监督置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大局之中思考谋划和推动落实,推进检察实践取得更多制度性成果和更大的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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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错案的负面影响足以摧毁九十九个公正裁判积累起来的良好形象”“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引领我们深刻认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对公正司法的原则性、基础性要求,深刻领会“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落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的检察行动。要深刻把握检察高质量发展与高质效办案的联系,围绕健全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的要求,深化高质效办案“五个体系”建设,推动检察办案“质”的有效提升与“量”的合理增长,努力保持检察业务基本盘的“稳”与提质增效积极变化明显增多的“进”,着力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推进检察办案质量、效率、效果有机统一于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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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不仅要求完备的法律体系、完善的执法机制、普遍的法律遵守,更要求公平正义得到维护和实现”,引领我们深刻把握“党和国家设立检察机关,宪法法律明确检察机关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旨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执法司法公正,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职责使命,不断增强“强化检察监督”深刻影响法治建设成色、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事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局的意识,立足检察工作欣逢最好发展时期、检察履职正处在大有可为的新时代,对接“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改革任务和“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目标要求,持续深化以检察党建新生态塑造法律监督新业态、检察履职新形态、检察业务新质态的法治化实践,推动检察“履职效能”与“制度赋能”相统一,不断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要素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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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刻认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维护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公信力正相关的关系。“老百姓讲‘一碗水端平’,如果不端平、端不平,老百姓就会有意见,就会有怨气”,引领我们正确认识和把握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与维护司法和法律监督公信力的关系,更多办理能够彰显制度价值、引领社会法治意识的指导性、典型性、影响性案件,以司法公正引领社会公正。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依托检察履职润物无声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中,带动民风社风向善向好,让公正司法与人民群众心中的那杆“秤”同频共振,以个案公正保障司法公正,以司法公正彰显社会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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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法战线的同志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引领我们坚持“法律执行和实施仍是亟需补齐的短板,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充分”的问题导向,把突出抓好年度四件大事要事与落实最高检调研组在北京调研的指导意见结合起来,坚持在法治前进的逻辑中前进、在时代发展的潮流中发展,始终站在历史正确一边、站在法治进步一边,既在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上保持战略定力,又在战术上精心运筹解决影响检察履职效能的老问题新挑战,持续坚定不移办好“强化检察监督”这件自己的事、锲而不舍做好这件强基固本的事、励精图治推进这件艰难而正确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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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价值追求,内在要求我们始终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坚持以政治统领经略人才、以检察事业凝聚人才、以干事创业激励人才、以首善标准熔铸人才、以严格管理历练人才,深化落实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各项措施,锻造与首善之区相匹配的新时代检察铁军。要坚持发扬自我革命精神与勇于自我监督相统一,持续将检察办案的内部监督纳入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范围,强化检察履职行权风险点位的针对性监督和体系化管理,深化以案件化办理方式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建用内部监督数智模型等首创实践,规范常态开展追责惩戒工作,以勇于开展自我监督提高检察公信、增强监督底气。
  “以法治维护公平正义,公正司法是关键一环。在党的领导下履行检察监督职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使命,目的在于确保宪法法律权威得到维护,党的意志、国家意志、人民意志能够充分实现。”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张朝霞表示,检察机关要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相统一,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强化“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担当,自觉从全局谋划一域、以一域服务全局,更好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便于从整体上发现和把握影响法律适用与办案质效问题的履职优势,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以实际行动践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要善于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检察高质量发展面临的老问题和新挑战,着力构建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体系,健全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持续在勇于开展自我监督上下功夫,推动法律监督全面提质增效。
  “办案是检察履职的主要方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案件的每一个环节,是检察机关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重要使命。要通过一个个具体案件的公正,积累出司法的整体公正,以个案高质效促进法律监督整体高质效。”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祁治国表示,要坚决维护首都安全稳定,全力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在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充分运用法治力量服务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北京新篇章。要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以法治之力有效破解急难愁盼问题,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要完善高质效办案的制度体系保障,坚持“人案协同、管建并重”,在推动构建检察“大管理”格局过程中办理一批典型性的高质效案件、培养一批有影响的高素质人才,不断夯实高质效办案根基。
  “公平正义是法治的生命线,是政法工作的灵魂与根基。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捍卫司法公正是检察机关必须担负好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天博表示,个案公正是社会公正的基石,要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既守住犯罪者不被放纵的底线,又守住无辜者不被追诉的底线。要强化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严格落实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规范司法办案流程,严守法定办案程序,主动接受监督。要强化法治思维,以高水平法治保障首都高水平安全。要强化创新思维,充分发挥数智检察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重要引擎和关键变量作用,推动数智技术与检察实践深度融合,以优化配置检察要素资源推进检察履职提质增效,为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提供有力检察保障。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是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司法机关,必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依法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公平正义更加可感可触可及。”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向红表示,要着力提升从政治上着眼,在法治上着力的政治能力,不断增强检察履职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国之大者的首都实践。要全面提升以法治方式维护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履职能力,聚焦民生关切,依法加大司法保护力度,让检察履职有力度、也有温度。要切实提升运用数智技术的能力水平,塑造“个案办理—类案监督—溯源治理”履职链条,以数智赋能检察监督“小切口”服务构建社会治理综合施策“大格局”。
  “作为首都检察机关,要以更高站位、更严标准、更实举措深刻领悟公平正义对于政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在办案中实现法理情有机统一,真正守护好公平正义这一政法工作的生命线。”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乔学慧表示,要增强思想政治自觉,把思想淬炼成效转化为司法履职理念自觉,做到善于从纷繁复杂的法律事实中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善于在法理情的有机统一中实现公平正义。要强化自我革命精神,不断提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努力让高质效办案成为北京检察首善标准的鲜明品格。要持续健全制度机制,营造鼓励高质效办案的良好生态,汇聚起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持久法治力量。
  “检察人员站在司法办案第一线,要强化责任担当,做法治精神的坚定信仰者、积极践行者,以扎实有效的法律监督工作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增进群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信心。”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市纪委市监委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组长李鹏表示,要促进监督体系协同,将党组全面监督、纪检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融合嵌入严格有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完善全链条全周期全覆盖管理机制。要推进风腐同查同治,健全完善风腐同查同治全周期闭环管理机制,加大循风挖腐、由腐查风工作力度。监督支持党组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与党组同题共答、同向发力,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核心职能就在于通过加强法律监督,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岳向阳表示,“十五五”时期全市检察工作要更加注重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坚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导向,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在效果上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要立足检察职能,在每一项检察履职中彰显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捍卫司法公正,保障法律统一正确实施,是必须担负好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王滨表示,刑事检察作为追诉犯罪、维护稳定、保障人权、守护公正的关键力量,要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全过程参与、全流程监督刑事诉讼制度优势,一方面要强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突出刑事审查功能作用,认真落实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质效标准,确保检察办案环节司法公正;另一方面必须不断提升检察监督质效,以监督精准度促进提升司法公正,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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