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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首善标准 强化检察监督 推动检察“履职效能”与“制度赋能”相统一

本站发表时间:[2026-09-16]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朱雅频
  第十六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下称“十六检”会议)深刻阐明“十五五”时期检察工作的历史方位和总体要求,系统部署“全力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党的检察事业行稳致远”的各方面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在“十六检”会议后带队赴京调研,要求北京检察机关全力履行好国家法律监督机关职责,在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上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北京检察机关要把贯彻“十六检”会议部署和落实最高检调研组工作要求有机统一起来,在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中突出首都意识、首善标准、首都特色,在强化检察监督上保持战略定力,在解决影响检察效能突出问题的战术上精心运筹,持续以检察党建新生态塑造法律监督新业态、检察履职新形态、检察业务新质态,奋力推动检察“履职效能”与“制度赋能”相统一。
  持续塑造检察党建新生态,引领和保障检察工作行稳致远
  “十六检”会议强调,要深刻把握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大本大源问题,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讲法治,引领我们增强检察事业越是发展,越要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绝对领导的意识,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相统一,完善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工作的具体制度机制,在深化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的重大实践中,持续彰显以“更强党建”引领和保障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鲜明特质。
  (一)强化党的政治建设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十六检”会议强调检察机关的首要定位是政治机关、检察工作的首要属性是政治属性。北京检察机关要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着眼努力锻造与首善之区相匹配的政治忠诚和政治能力,坚持以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市委、最高检的落实要求引领和保障检察工作,持续把党的领导政治优势转化为检察效能;落实党中央关于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刚刚出台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把执行党的政策与执行国家法律有机统一起来,强化推动检察发展的硬核力量。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感悟党的创新理论的真理力量和实践伟力,在思考解决制约检察职能发挥和影响检察制度效能的突出问题上增强精神主动,强化推动检察发展的思想力量。要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在监督保障执行和促进完善发展上的双重功效,持续健全全面从严治检体系,强化推进检察发展的组织力量。要坚持以政治统领经略人才、以检察事业凝聚人才、以干事创业激励人才、以首善标准熔铸人才、以严格管理历练人才,强化推进检察发展的实践力量。
  (二)深刻把握“十五五”时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质”的规定性。“十六检”会议明确“十五五”时期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定性目标,就是要“全面提升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质效”。北京检察机关要切实把握“强化检察监督”深刻影响法治建设成色、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体系事关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局的内在逻辑,正确认识和处理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长期性目标和阶段性任务的关系,明确北京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是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的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彰显首都工作历来具有代表性指向性特质的发展、是鲜明检察办案基本价值追求的发展、是破解老问题新挑战的发展,既在补短强弱上实践突破,又在系统集成上增强效能,持续推动北京检察工作守正创新、以质图强,练好内功、做强自身,坚定不移办好“强化检察监督”这件自己的事、锲而不舍做好这件强基固本的事、励精图治推进这件艰难而正确的事,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在法治前进的逻辑中前进、在时代发展的潮流中发展。
  持续塑造法律监督新业态,持之以恒做优做强检察监督
  “十六检”会议强调,始终坚持从有利于强化检察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出发去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引领我们坚持法律监督基本定位、把握法律监督基本要求、加强法律监督基本职能,在落实“法定职责必须为”要求上深化检察工作法治化实践,在科学把握和运用“本固而枝荣”的内在规律中促进法律监督“本”的提升,持续彰显检察履职“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鲜明特质。
  (一)持续推动法律监督由被动应对向主动塑造转变。“十六检”会议再次强调,党和国家设立检察机关,宪法明确检察机关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旨在强化法律监督,维护执法司法公正,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北京检察机关要统筹把握检察行权兼具司法属性和监督属性,推动检察履职体现司法被动性与监督主动性的有机统一,着力强化敢于监督意识、提升善于监督能力、深化勇于自我监督实践、坚守依法监督的前提基础,在增强检察行权监督属性和监督主动性上绵绵用力,在更多监督纠正执法司法深层次问题上久久为功,持续固法律监督之本、强法律监督之基、行法律监督之力、积法律监督之势,不断增强法律监督的定力与韧性。
  (二)持续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十六检”会议强调,必须始终坚持将“四大检察”作为新时代新征程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主体框架。北京检察机关要把握“结构决定功能”对全面提升检察监督质效的重要作用,以新时代首都发展的需求牵引和带动检察履职,在完善差异化加强检察服务保障体系中,突出“合理即最优”的政策取向,加强“三个结构比”管理创新的研究运用,进一步补短板、强弱项、调结构、增优势,依法全面协调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持续破解检察办案“供给不足”“结构失衡”问题,切实提升法律监督的精准度、力度和深度。
  持续塑造检察履职新形态,不断提升法律监督整体效能
  “十六检”会议强调,完善法律监督基本方式是强化检察监督的重要途径,也是深化检察改革的重要任务,要构建完善从监督程序到监督结果的全方位履职方式,引领我们坚持落实法律赋权与深化实践探索相结合,把完善法律监督基本方式与强化检察监督的实现方式统一起来,在深化运用系统观念指导履职办案中推动履职范式“形”的重塑,持续彰显不断增强检察履职贯通性联动性协同性的鲜明特质。
  (一)以行权的“统分结合”,推进体系化履职。检察职权由各职能机构分使,虽有利于提升各项业务的专业性,但应对矛盾问题关联性不断增强、案涉法律关系日趋复杂的挑战难免局限。北京检察机关要遵循检察“职权统一”与“职责分工”相结合的行权规律,内向推动“四大检察”一体履职综合履职,外向促进职能部门联动履职协同履职,推动各项履职由“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转变;坚持以违法犯罪行为与违法犯罪案件“同心圆”的创新理论指导法律监督实践,完善与检察一体化体制相应的履职机制,健全贯通技术性辅助、穿透式审查、实质性监督和运用审查、调查、侦查方式“三查”融合措施,推动检察履职由“各自为战”向“合成作战”转变,在推动法律监督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强化跟进监督、接续监督中推动检察监督效能整体性系统性跃升。
  (二)以履职的链式变革,实现“由案到治”。系统整合检察履职的单点分散行权,塑造形成由个案办理向类案规范、由问题整治向机制完善深化拓展的履职链条,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是提升法律监督整体效能的内在要求。北京检察机关要树牢预防性法治理念,坚持惩治与预防并举、治罪与治理并重和以监督促进治理,善于透析发案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完善常见多发违法犯罪依法治理机制,推动执法司法全链条协同发力整体发力;注重发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功效,健全检察建议跟踪问效机制,提升检察建议刚性;发挥检察办案发现问题、提炼规则、助推制度完善的优势,将执法司法和法律监督末端的法治发展需求向完备法律规范的前端传导,助力深化良法善治实践。
  (三)以监督的贯通协调,增强履职实效。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是构建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的题中之义。北京检察机关要围绕“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要求,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深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调履职实践,完善以党委政法委执法司法监督牵引带动检察机关重点领域专项法律监督机制;健全监检衔接机制,深化职务犯罪“一案双查”、重点领域协同监督等实践;贯通协调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刑双向衔接机制;深化依靠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监督实践,在各类监督攥指成拳中提质增效。
  持续塑造检察业务新质态,深入践行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
  “十六检”会议强调,强化检察监督最终要体现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引领我们着眼完善法律监督基本保障,坚持以新质生产力理论指导发展检察新质生产力,在深化法律监督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中推动检察监督“质”的嬗变,持续彰显法律监督具备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鲜明特质。
  (一)完善高质效办案的制度体系保障。最高检部署构建高质效办案“五大体系”,是持续健全检察环节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的务实举措,体现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适配性措施的系统化方向。北京检察机关要突出以质取胜、以质图强的工作导向,着力加强高质效办案“五大体系”建设,努力让高质效办案成为北京检察首善标准的鲜明品格;持续营造高质效办案制度环境,形成更多办理政治站位高、法治意义大、引领示范强、社会效果好典型案例的检察生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汇聚点滴法治力量。
  (二)推动数智技术与检察实践深度融合。数字检察战略是提高法律监督质效的重要依托。北京检察机关要以最高检、中国法学会批准同意依托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设立“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数字检察专业委员会”为契机,深化数智检察的理论思考与实践探索,坚持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充分释放数智赋能驱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的重要引擎和关键变量作用,持续在建用法律监督场景体系化的大模型和单一法律监督场景的小模型“两端发力”,加快法律监督智能体建设应用与创新发展,让数智技术全方位赋能检察官、赋能基层一线、赋能高质效办案。
  (三)创新配置法律监督要素资源。着眼提升法律监督全要素生产率,以创新配置激发检察发展要素活力,在推动检察力量系统性重塑、充分释放检察制度效能上生发“裂变作用”。突出人是强化检察监督中最为活跃的主体要素,将政治建检与运用人工智能时代知识生产新模式提高检察人员素能的实践结合起来,做好检察教育培训、新型人才培养等工作。强化检察工作全业务、全流程、全场景的数智化支撑,将检察人员从事务性重复劳动中逐步解放出来。融合配置系统内外创新要素资源,发挥首都教育科技人才资源集聚优势,完善数智检察技术应用联合实验室体系建设、检察智能化项目“揭榜挂帅”等机制,促进检察场景资源与数智技术资源的优势互补和效益提升。
  (作者为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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