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17年1月1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2016年度福建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十大举措”评选结果。
为系统回顾2016年福建法院全力服务保障新福建建设的一系列工作特色亮点,福建高院、新华网福建频道、福建法治报社于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8日联合开展了 “2016年度福建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十大举措”评选活动。
据介绍,此次评选活动从媒体关心关注的角度,系统梳理出福建法院2016年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18项举措参与评选,共收到网络和微信投票73万余张。此次获选“2016年度福建法院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十大举措”的分别是:全力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依法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构建基本民生司法保障网、打造法院信息化3.0版建设、服务保障新福建建设、创新完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机制、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创新完善公正高效审判机制、打造诉讼服务中心“升级版”。
2016年,福建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四行动”“两清积”“一工程”为抓手,依法忠实履职,加强执法办案,深化司法改革,推进过硬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2016年,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14198件,办结748032件,同比上升17.39%和17.44%;其中,福建高院受理12075件,办结9115件,上升18.86%和18.01%。全省法院175个集体、427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黄志丽法官被中宣部授予“时代楷模”称号,被评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并入选CCTV2016年度法治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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