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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产生入额法官10.44万名、检察官7.26万名

本站发表时间:[2017-01-11] 来源:民主与法制时报 作者:汤瑜

近日,记者从中央司改办获悉,目前全国已有2978家法院、3053家检察院完成入额遴选,分别占全国法院、检察院总数的84.9%、85.1%;共产生入额法官10.44万名、检察官7.26万名。司法人员各归其位、各尽其职的分类管理格局基本形成。

据了解,各地普遍将法官检察官员额控制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以内并留有余地,突出办案能力、司法业绩遴选优秀人员入额,法官检察官员额精简了,但办案的人多了,85%以上的人员配置到办案岗位,一线力量总体增加20%左右。绝大多数地方法官检察官辞职人数比2015年有所下降,法官检察官队伍总体稳定,没有出现所谓的“辞职潮”。

据悉,符合司法规律的办案机制在全国政法机关已经初步建立。绝大多数案件由承办法官检察官依法独立作出裁判和决定,“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正成为现实,上海、浙江、青海等地由法官、合议庭直接裁判的案件达到98%以上,由检察官审查决定的公诉案件占90%以上。权力的下放倒逼法官检察官责任感提升,办案由“过得去”向“过得硬”转变。在“放权”的同时,各地通过制度机制、信息技术、案例指导等办法,推动院庭长管理监督从个案审批、文书签发向全过程、动态监管转变,人均结案数、当庭宣判率上升,上诉率、发回改判率下降。

2016年,全国法院结案1979.5万件,同比增长18.33%,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9.27%。连续多年收案数全国第一的江苏法院在今年收案增长9.4%的情况下,结案同比增长16.4%,积案逐步化解。吉林全省检察院侦查、批捕、公诉、民行、控执办案时限分别缩短26%、14.5%、21.3%、17%和23%,全省涉检信访同比下降30.8%,立案监督、刑事抗诉、民行抗诉同比分别上升148.3%、158.7%、64.6%。海南等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下降30%左右。同时,通过落实防止领导干部和内部人员干预案件、规范法官检察官交往行为等制度,“打招呼”、“批条子”等违法干预案件现象基本绝迹。

此外,2016年1月至11月,全国各级法院依法宣告925人无罪,纠正了聂树斌案、陈满案等冤假错案,进一步提振了社会对司法公正的信心。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已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实施,历经两年试点的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也纳入实施,继续在北京等18个城市开展试点。

在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2016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提起环境污染、国有资产流失等行政公益诉讼案件438件。

在便利群众办事方面,公安机关结合贯彻公安改革“1+3”意见方案,推出户籍制度、居住证制度、异地挂失补办身份证、跨省缴纳交通违法罚款、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等一大批带有标志性意义的“放管服”改革措施,激发了社会创造活力,增强了人民群众获得感。

总体而言,以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职业保障、推动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为基础的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认罪认罚从宽、司法公开为重点的诉讼制度改革,以立案登记制改革、最高人民法院增设巡回法庭、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为代表的便民利民改革等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司法体制改革呈现全面发力、多点突破、纵深推进的良好态势。


[供稿单位:民主与法制时报]   [责任编辑:李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