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库 > 2017年专题 > 2017法规速递 > 05 > 国家政策法规 > 06

建筑设计招投标新办法颁布:对设计团队也要招标

本站发表时间:[2017-03-03]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3月3日颁布了修订后的《建筑工程设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这一法规将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办法》在原有建筑设计方案招标的基础上,增加了设计团队招标。招标人可以根据项目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设计团队招标主要通过对投标人拟从事项目设计的人员构成、人员业绩以及从业经历、项目解读、设计构思、投标人信用情况和业绩等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为保证评标质量,《办法》要求建筑专业专家不得少于技术和经济方面专家总数的2/3。对于特殊复杂的项目,可以直接邀请相应专业的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及境外具有相应资历的专家参加评标;对于采用设计方案招标的,增加了评标委员会应当考察方案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城市设计的要求。

新版《办法》规定了招标文件应当明示设计费或者计费方法,以便设计单位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参加投标;招标人确需另行选择其他设计单位承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明确;鼓励建筑工程实行设计总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设计单位可以不通过招标方式将建筑工程非主体部分的设计进行分包;招标人、中标人使用未中标方案的,应当征得提交方案的投标人同意并付给使用费,以营造有利于建筑设计创作的市场环境。

为体现简政放权,新版《办法》取消了招标资料备案以及审核的规定。并依据WTO协议中建筑设计开放承诺,取消了关于境外设计单位参加国内建筑工程设计投标的审批规定。根据上位法的规定,明确了可以不招标的情形。

《办法》规定了对招标文件澄清、修改以及异议处理的要求,明确了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投标的情形,规定了重新招标的情形,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推荐不超过3个中标候选人,并标明顺序。


[供稿单位:21世纪经济报道]   [责任编辑:李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