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3日,一场不幸降临到了鲁某某一家人身上。鲁某某是北京市海淀区某饭店职员,在小区单元门前便道上,其左手牵着自己的孩子,站在自家捷达轿车右侧前车门外,将上身探入车身,以右手启动车辆打开空调降温。
因鲁某某未及时检查车辆状况,未发现汽车档位置于倒档,导致车辆向后驶出,右侧前车门将鲁某某及其孩子刮倒,右前轮将二人碾压,导致鲁某某受伤,孩子受重伤后经抢救无效身亡,殁年1岁。
后鲁某某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取保候审,海淀区人民检察院最终作不起诉处理。
【检察官提示】
据中国社科院一项调查显示,交通事故成为我国14岁以下儿童的第一死因。因此,广大家长亟需在儿童交通安全领域给予足够的重视,保障孩子的出行安全。具体说来:
一、树立儿童交通安全意识,掌握必要安全防范措施。在启动车辆时应提前检查车辆情况,包括档位、轮胎、制动等。不要盲目相信倒车雷达。
二、关注交通安全细节,防患于未然。家长应特别注意,避免儿童在车辆附近、马路上停留,远离停车场等,时刻让孩子处于自己的保护能力范围之内。
海淀检察院提醒广大家长和司机朋友,应当牢固遵守交通法规,养成良好驾车习惯,关注儿童交通安全,以更好地守护孩子们的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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