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要呼吁并督促政府各职能部门,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依法按程序办事,杜绝不作为的不良现象,为非公企业营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日前,全国人大代表、荆州拍马纸业集团公司董事长杨先龙在与检察人员交流时,提出这样的建议。
身在荆州,杨先龙代表和湖北省荆州市检察机关接触较多,对荆州检察工作的了解也较多。杨先龙代表介绍,通过参加会议、听取报告以及切身感受,他了解到,荆州市检察院以“在思想觉悟上的要求高于普通公务员、在能力素质上的要求高于其他政法干警、在纪律作风上的要求高于普通党员”的标准要求全体检察干警,各项工作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在地方,荆州市委书记李新华在全市改革工作会议上用很大的篇幅表扬了检察工作。在湖北省检察机关,各项工作名列前茅,多次在全省检察系统的会议上介绍经验,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晋也多次对荆州提出表扬。”
杨先龙代表感受最为深刻的,是荆州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服务非公经济的努力和成绩。从杨先龙代表的介绍中,我们了解到,荆州检察机关积极转变服务理念,组织开展了服务非公有制经济“大学习、大讨论,大反思、大整改,大转变、大推动”活动。他们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严把初查立案关、严把强制措施关、严把办案时限关、严把追赃挽损关、严把宣传报道关、严把自我约束关,提升了服务水平。
据了解,湖北省检察机关评出的十件典型案例,荆州就有两件。荆州检察机关还主动延伸检察触角,组建了服务企业预防宣讲团和法治诊疗队,安排检察官到企业上门走访、摸情况,并且都是依企业的时间上门,不给企业添麻烦。
杨先龙代表说,2016年,荆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汪存锋等市院领导多次上门走访,询问企业有何困难,有什么是需要检察机关解决的,为企业发展解决了实际问题。
对于检察机关如何更好地保障和促进非公企业,杨先龙代表提出两条建议。当前,荆州企业发展比较艰难,一方面,检察机关要进一步为非公企业服好务;另一方面,还要呼吁并督促政府各职能部门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依法按程序办事,杜绝不作为的不良现象,为非公企业营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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