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西省检察机关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圆满完成第二批员额检察官遴选工作,推动在首批试点检察院落实司法责任制,首批试点单位检察长和员额检察官全部到一线办案,人均办案量同比上升30%,办案期限平均缩短10%以上,司法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
2017年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决战之年。全省检察机关要锲而不舍,攻坚克难,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坚持以提高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为目标,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执行检察官权力清单,着力强化员额检察官的责任心和担当意识,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严格执行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规定,全面实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着力打造专业化高素质检察官队伍。全面加强改革配套机制建设,着力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推动改革取得扎实成效。要建立入额检察官履职评价机制,员额退出机制,检察官助理和检察官的衔接机制,书记员和司法行政人员的管理机制,构建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的新格局。科学设立内设机构,坚持精简、务实和效能原则,充分考虑各级检察院的功能定位和职能任务,全面推开内设机构改革,一鼓作气、乘势而上,圆满完成司法体制改革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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