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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出台八条措施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

本站发表时间:[2005-11-18]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陶社兰

中国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于2005年11月18日透露,公安部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贯彻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八条措施,这些措施目前正在落实。

在公安部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武和平说,这八条措施是:

一是对刑事案件,就是围绕学校、幼儿园周边秩序的稳定,对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设立专案责任制,要有专人专办;

二是负责地区设立治安岗亭,围绕学校和幼儿园周围的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亭,有人执勤,有人值班;

三是根据需要派驻保安员;

四是选派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

五是地处交通复杂的路段,对上学、放学的学生要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持秩序,就是组织绿色通道;

六是设置完善的警报、限速、慢行、让行等醒目的交通标志和安全设施,包括隔离带,对学校和幼儿园周边的道路交通,通行的路段,要设立完善的交通标志。校门前的道路要施画人行斑马线,有条件设置人行通道信号灯;

七是设临时停车泊位,给接送学生和幼儿的车辆留出停车的位置;

八是定期进行防火消防监督检查。

武和平表示,近期公安部还将会同教育部门、交通部门,全面排查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现在山西省已经取消了学生上公路晨练跑步。公安部要商请有关部门对于有关问题和隐患作出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加大对危险路段、城市道路的整治力度,加大对运输企业监督管理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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