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委会公告〔2018〕4号
为进一步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动扩大开放,自2018年7月1日起,降低部分进口日用消费品的最惠国税率,涉及1449个税目。因最惠国税率调整,自2018年7月1日起,取消210项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其余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继续实施。具体税目及税率调整情况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1.进口日用消费品最惠国税率调整表
2.进口商品最惠国暂定税率调整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8年5月31日
热点解读
图说政法
2021年,北京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
直击一线
5月13日,北京朝阳法院向未成年被告人小丽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
专题库
“五一”如约而至,一批关系你我生活的重要新规也将从5月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