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年前,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55年来,“枫桥经验”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使其功能效果不断拓展,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
“枫桥经验”起源于20世纪60年代。根据形势的发展变化,“枫桥经验”与时俱进,不断丰富和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枫桥经验”成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典型,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就地化解”;21世纪以来,“枫桥经验”成为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的典范,坚持以群众路线统领社会管理和社会治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在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大会上提出,要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政治意识,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切实维护社会稳定。2013年,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再次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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