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房山法院长阳人民法庭速裁组法官李亚丽与法官助理周蕊来前往房山长阳镇某村,就村民王某诉邻居许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进行现场勘验,随后在当地村委会巡回审判并当庭作出一审宣判。
王某诉称,许某于去年12月15日将原告家北房后墙拆损,又在同月19日将其北房和东房三块玻璃以及院内玻璃砸坏,向许某索赔5000元。
法官现场勘验后,在村委会开庭,并当庭宣判,判决被告许某赔偿原告王某墙壁修复费200元、玻璃修复费300元,共计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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