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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互联网侵犯著作权犯罪防范提示

本站发表时间:[2018-05-14] 来源:公安部 作者: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普及与发展,依托网络环境进行的侵犯著作权行为日益突出,各种网络侵权盗版活动频繁出现,在严重阻碍版权相关产业生存和发展的同时,也严重侵犯了中外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更加破坏了民族文化创新能力,损害国家形象,对公共利益造成严重危害。为此,公安部、国家版权局、工信部(原信息产业部)从2005年起连续开展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行动,在国内外引起积极反响。

警方提示

一、在未经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非法传播影视作品,并以刊登收费广告等方式营利的行为属于违法甚至犯罪行为,希望各网络运营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守法经营,切实尊重他人的著作权,不要越雷池一步。

二、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一旦受到侵犯,可以及时通过民事、行政、乃至刑事的渠道主张诉求,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并主动做好先期证据的采集与固定工作,为后期配合有关部门审查提供支持。

三、希望广大网友认清网络侵权不法行为的本质,担当公民责任,远离违法网站,购买正版影视作品,协助净化网络版权环境。您的支持将是对我们公安工作的最大帮助。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