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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占法拍房 房山法院强执

本站发表时间:[2017-12-27] 来源:法制晚报 作者:洪雪

被执行人丁某和秦某借款时将自己的一套房屋抵押,逾期未还款,出借人陈某向房山法院申请执行。在房屋拍卖过程中,案外人那某称自己2010年就向丁某购买房屋并居住至今。但那某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有效的足以抗拒拍卖该房产的证据。

11月7日上午,为维护竞买人的合法权益,房山法院对此房屋进行了腾退,在那某拒不开门的情况下,法官让开锁公司师傅强制开锁,那某因为妨害法官执行,被法警戴上手铐“抬”上了警车。

起因:借款不还房屋被拍卖 案外人提执行异议

丁某、秦某是一对夫妻,2015年4月16日,二人与出借人陈某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五十万元,期限一个月,丁某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屋抵押。

后双方在中信公证处签订了公证债权文书,丁某未按期还款。2015年7月,陈某向该公证处申请执行公证。同年8月11日,陈某向法院申请执行。

经查,被执行人丁某、秦某除上述抵押房产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现丁某因诈骗在山西监狱服刑,其妻子秦某则下落不明。

2015年9月7日,承办法官高华峰对抵押房产进行了查封并拟将该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因联系不上被执行人,承办法官高华峰在抵押房产上张贴公告要求其还款,逾期将评估拍卖该房屋。

此时,案外人那某联系上了承办法官高华峰,称上述房屋其已购买且已在此屋内居住。经查,那某与丁某在2010年12月20日,经某中介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那某支付房款四十四万多元。

那某称,丁某未配合自己办理贷款及过户手续,但2010年底丁某就将房屋交给其居住。

过程:考虑案外人孩子中考 法院延长其搬离时间

承办法官高华峰在发现此种情况后,及时告知了案外人那某权利及义务,那某分别向法院提起三起民事诉讼及案外人异议。

这三起民事诉讼涉及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抵押合同无效、要求被执行人还款的问题,但那某都不明原因未按传票通知到庭,三起民事案件和执行异议之诉均被驳回。

那某未在法院给付的期限内提出有效的足以抗拒拍卖该房产的理由,法院依法评估拍卖此房屋。该房屋拍卖成功后,承办法官多次与那某谈话告知其救济途径及张贴腾房公告,那某夫妇不同意搬出此房屋并情绪激动。

此时,承办法官高华峰了解到,案外人那某购买被执行人丁某房屋后,未付清房款,迟迟拖欠,故被执行人没有配合其办理过户手续,并将房屋做抵押贷款。

经查,案外人那某一家三口已在涉案房屋占用半年之久。因考虑到那某之子于今年参加中考等原因,执行法官高华峰和竞买人史先生商量后,延长了那某的搬离时间。

腾退前,竞买人史先生租赁了一间房屋,用于那某一家三口腾房的临时居住地点,租赁期间为2017年9月25日至2018年9月24日。

现场:法官对房屋进行腾退 案外人妨害执行被带离

上午9点,记者跟随法官到达燕房路附近的一小区,法官和公证处的工作人员、法警等人来到位于4层的涉案房屋处,敲了一分多钟,屋里没有人应答。至此,法官下达命令开锁。

在开锁过程中,屋内有人应答,原来屋内就是案外人那某,那某表示自己在另外一个房间内,没有听到法官敲门。

“我给你们打电话,让你和你丈夫去法院,为何昨天你俩都没去?”对于法官的问话,那某不理睬,大声喊着不让开门,后来又说可以让法官一个人进去,法官同意了,但是那某又变主意了,要求法官等她丈夫回来后她才开门。经过多次确认后,在那某不开门情况下,法官第三次命令开锁师傅强行开锁,其间法警拿来铁锤砸门,屋里的那某大声哭喊着不让开门,并拨打了110电话。最终,用了30分钟,门终于被打开了,法警进屋后,将大喊大叫的那某戴上手铐,但那某仍拒绝离开房屋。最后,几名法警将那某抬进了警车里,随后公证人员开始清点屋内物品,搬家公司的工人将家具等搬出了涉案房屋,执行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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