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院2013年8月正式履职,至今已有五年时间。建院以来,三中院始终将“实、正、新、严”的建院发展理念贯穿于执行工作中,执行工作一直保持规范、高效的良性运行态势。特别是2016年以来,三中院勇于担当,大胆革新,形成了具有三中特色的积极主动创新的执行新机制,执行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新突破。
一、执行工作基本情况
我院辖区面积较大、人口众多、城乡交织、经济活跃、社情复杂,导致我院执行案件呈现出大要案、社会关注度高、涉案标的大等特点。执行案件总标的额连年增长:2016年241亿元,2017年366亿元,2018年885亿元;社会关注案件、新类型案件和敏感案件频频出现;琼瑶诉于正著作权侵权案强制执行后引发了社会各界对著作权司法保护的热议。
面对这些挑战,在上级法院的有力指导、院党组的坚强领导和全体执行干警共同努力下,我院执行工作保持规范有序、高效运行的良好态势:2018年我院执行案件旧存138件,新收2609件,同比增长16.40%;执结2588件,同比增长15.69%;执行到位标的金额135.87亿余元,同比增长15.69%;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当事人同意率达到95%,未出现一件因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而进入异议程序案件,更没有一件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引发执行信访。最高法院执行巡查第四工作组对我院执行工作精细化、规范化、工作创新及执行质效等方面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
二、“基本解决执行难”创新举措
三年来,我院按照最高法院、市高级法院要求,结合案件及工作实际,始终坚持改革创新,推出一系列创新举措,有效提升了执行质效:
1.深化创新网拍机制提高处置质效
一是率先在全市法院建立司法网拍贷款机制。为有效破解房产及其他大额资产一次性付款难题,2015年11月、2018年1月,我院与银行先后在全市法院率先建立网拍房产及大额资产按揭贷款工作机制。2016年11月4日,在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工作会上,我院就该项工作进行全市经验介绍。二是首创网拍标的在线预约平台。在我院外网首创网拍标的在线预约平台,网友可依托该平台提前预约意向拍品。同时,该平台集预约拍品、预定周期、信息反馈功能于一体,针对不同拍品的受众人群发送拍卖信息,有效解决了因信息不对称导致意向竞买人错失竞买时机的问题,促进网拍工作公开、便民、高效。三是率先在全市法院建立保证金贷款支付机制。针对大额房产保证金数额过高、一次性支付困难而影响竞买人参与拍卖的情况,我院将银行贷款引入保证金预付制度中,建立保证金贷款支付机制,进一步激发潜在竞买人的竞买热情。四是率先在全市法院建立司法网拍辅助工作机制。为进一步提升司法网拍服务质量,提高司法网拍成交率,提升司法资源利用率,我院于2017年年初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司法网拍工作,以此形成依托网络拍卖平台线上交易、引入第三方机构线下服务的“互联网+平台+服务”的司法网拍新模式,实现司法网拍线上、线下服务的深度融合和创新。三年来,共有191件案件通过司法网拍处置财产,成交金额高达24亿元,其中发起网拍519次,拍卖标的物368件,成交率达89.9%,平均溢价率达68.05%,为当事人节省佣金9千万余元。网拍单笔成交金额屡被刷新,目前最高一笔达4.5亿元。网拍质效全面提升。
2.率先在全市法院建立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担保机制
为切实解决保全申请人难以提供担保的突出问题,有效减轻一线执行人员的外出查控工作量,我院自2016年4月起在仲裁财产保全案件中,引入建立财产保全责任保险机制。一是保险担保机制新。即由保险公司为申请人提供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如因申请保全错误造成被申请人损失依法应由申请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由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承担担保责任。同时制定《关于仲裁财产保全责任保险审核及对接操作规范》,明确了保险人应提交的资质证明、保单、担保书等相关要求。二是保险担保流程新。建立专业仲裁保全对接负责机制,即保险人指定唯一专业负责部门和对接负责人向法院报备审计报告、偿付能力报表、保险条款及费率备案表等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法院经审查合格后予以备案登记;保险人的对接负责人负有核实保单及担保书真实性的义务;保险人未与法院进行备案对接承办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业务的,法院不予审核认可。开展该项工作以来,采取财产保全责任险方式担保案件已占到仲裁财产保全案件的89.7%,占比最高;保险公司提供的责任保险额累计达788亿余元。
3.率先在全市法院建立执行悬赏保险机制并发放首例执行悬赏金
为进一步拓宽财产发现渠道,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行质效,2018年4月13日,我院与中国人民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合作,推出执行悬赏保险机制。该机制系申请执行人通过与保险公司签订执行悬赏保险合同,缴纳少量保费的方式向法院提出悬赏申请,法院发布悬赏公告后举报人在保险期内可举报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一经法院查证属实,即由保险公司负责向举报人支付其应获得的悬赏金额。该机制为当事人实现合法权益增加了一条渠道,进一步提升了被执行财产发现机制效果。该机制施行后,我院在办理张某某仲裁执行一案中,查找到被执行人名下车辆,但未实际控制,致使车辆无法处置,执行工作陷入僵局。经向申请人释明执行悬赏保险机制后,申请人申请发布悬赏公告。随即我院按照该机制发布全市法院首例悬赏公告,公告发布后的27小时内便接到举办人的线索举报,后成功扣押悬赏车辆。2018年8月15日,经核实举报人身份,我院向该举报人成功发放全市首例执行悬赏金。由于该案车辆的成功扣押,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全部债权,案件全部执结。更进一步说明该机制在破解执行难中发挥的作用。
4.建立“快执”团队探索破解“案多人少”难题
2017年6月,我院按照“繁简分流”原则建立第一支“快执”团队,作为落实司法改革、解决案多人少矛盾的有益尝试。主要负责标的额500万元以下执行案件。团队法官负责案件办理及团队工作分配;法官助理负责按照法官要求办理具体事务;行政助理负责邮寄文书、整理案卷及归档等工作。针对案件数量大、事务性工作多特点,快执团队对法官助理和行政助理探索施行了“网络查控、制发文书、外出工作、节点录入、案款发还、行政事务”等 “六集约”工作模式,各司其职、协同推进,以发挥团队协同执行效应。成立一年来,2018年快执团队结案634件,以占全庭30%的人员执结了全庭74%的案件;无一信访或被督促案件。发还案款1000余笔4亿多元无一差错,平均发还时间不到15天。团队收到锦旗21面、感谢信16封,被当事人称赞“司法公正、执行高效”;市高级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寇昉对我院该项机制专门批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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