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北京一中院与北京工商联合作,面向诸多企业家代表举办了新闻发布暨现场交流互动活动。
据了解,北京市一中院今年上半年,执行案件收案904件,结案594件,实际执行率82.83%,执行到位金额53亿余元,执行到位率73.27%。
发布会上,马来客副院长就“执行不能”和“执行难”如何区分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并就企业如何充分保护自身权益,最大化实现债权提出了三点建议:
1,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经济活动主体要积极采取担保法赋予的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手段,对交易风险予以防范;
2,在诉前或者诉中,原告要积极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防止对方转移、隐匿、毁灭财产,大大降低可能存在的执行不能的风险;
3,在强制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也要积极查找并主动向法院提供法院无法查控到的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切实配合好法院执行工作。
北京市工商联(商会)副会长、北京投融资商会执行会长苗谦认为强化工商企业的投融资服务,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必须有效解决不良资产问题。
“为有效处置不良资产,北京投融资商会组建了法律服务中心,并与各资产管理公司、公证处、交易所及各级人民法院建立战略合作,搭建不良资产多元化处置渠道。”苗谦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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