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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环境日北京二中院法官进社区

本站发表时间:[2019-06-08] 来源:法制网 作者:

“小区里的林木同样受法律保护,别为了摘果子毁坏了树木。”“如果遭遇噪音污染,可拨打环保举报热线12369。”在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6月5日上午走进社区,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环境日解案释法活动。

“韩某在未经树权人同意及林业主管部门许可情况下,将张某所有的582株杨树砍伐。一审法院以盗伐林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1万元,追缴8万元赃款发还被害人。一审判决后,韩某不服提起上诉,北京二中院终审后维持原判,驳回上诉。”北京二中院刑一庭法官刘克河向居民介绍,很多人以为成规模林地才需要保护,其实这属于一个误区,居民居住的小区内外的林木、房前屋后的林木同样受法律保护,群众需要增强对林木的保护意识,发现未经许可盗伐林木的,应积极举报。

关于社区居民普遍关心的噪音扰民问题,北京二中院民六庭法官助理张科表示,根据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张科提醒,居民应自觉维护良好社区环境,在进行家庭装修、室外娱乐、集会以及驾驶汽车时应注意尊重其他人的权利,不做噪声污染的生产者;如果遭遇噪音污染,可及时拨打环保举报热线12369进行举报反映,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依法采取理性手段维护合法权益。

据了解,此次走进社区只是系列活动的一个组成部分,在今年世界环境日到来前,北京二中院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相关主题宣传,先后在微博、微信、今日头条、澎湃问政等多个自媒体平台开展了“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环境日主题普法系列宣传。近年来,北京二中院围绕助力打好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加大案件审判力度,依法追究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行为人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充分发挥好典型案件的惩戒震慑及指引评价功能,提升环境司法的公信力,全面展示了人民法院在服务保障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中的职能作用,激发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的热情,形成人人依法履行环境保护法律义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环境资源纠纷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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