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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弘天智达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本站发表时间:[2019-10-29] 来源: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 作者:
  基本案情
  北京弘天智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天智达公司)成立于2013年7月5日,主营业务为智能硬件设计。2016年6月,弘天智达公司因经营不善,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并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在解散清算过程中,清算组发现公司负债达351万元,且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遂于2017年10月向一中院申请破产清算。2018年1月30日,一中院裁定受理弘天智达公司破产清算案。
  审理情况
  进入破产程序后,管理人实际接收了二手办公用品、过时存货等少量财产。但由于弘天智达公司无现金支付传统拍卖程序所需的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且无法判断该部分财产的处置底价,财产变价处置陷入僵局,极大阻碍了破产案件的进程。
  2019年4月,北京高院发布《关于破产程序中财产网络拍卖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破产网拍办法》),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采取网络拍卖方式处置财产,管理人即对上述财产进行了估价并经全体债权人同意后,合议庭组织管理人、阿里巴巴破产拍卖平台服务商,对平台入驻、公告发布、竞买规则等具体问题进行指导,4月29日,管理人在“淘宝网”破产网拍平台独立发拍,并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同步发布拍卖公告,对两台二手打印机进行拍卖。该次网拍共有48人设置拍卖提醒,吸引3660次围观,经过6轮竞价,于5月15日上午九点成交,溢价率达7%。自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网拍方案至网拍财产成功成交,包括15天拍卖公告期在内,共计用时18天,实现拍卖费用零支出。2019年10月25日,一中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典型意义
  本案是北京法院适用《破产网拍办法》,以管理人名义独立发拍并且成功拍卖处置破产财产的首例案件,为信息化背景下破产财产的高效、便捷处置提供了司法样本。审判实践中,网络拍卖对破产企业财产保值增值,提高债权回收率,加快案件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鉴于实践中的具体做法亟需规范和完善,市高院出台了《破产网拍办法》,确立了债务人财产处置的网络拍卖优先原则,以及债权人自治、管理人实施、法院监督三位一体的破产财产处置模式。本案中,一中院通过突出管理人的主导作用和发挥债权人会议的决策作用,强化破产网拍的商事交易规则,突破以往破产财产处置中的瓶颈问题,大大提升交易信息的便捷性和对称性,有效降低财产拍卖成本、缩短变价周期,依托全天候、跨地域的商业交易模式,在充分竞争的前提下实现破产财产价值最大化。
  该案的司法实践证明,信息化背景下,破产网拍在节约财产处置时间和成本方面具有独特优势,随着破产网拍的逐渐普及,破产网拍不仅为广大网络用户提供新的购物和投资途径,而且有助于提升“办理破产”指标,为优化首都营商环境作出贡献。


[供稿单位:]   [责任编辑:丁彧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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