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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法院:深化多元调解+速裁“1+6" 工作格局

本站发表时间:[2019-12-29] 来源:京法网事 作者:

 

房山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市高级法院关于“四个一”工程建设的要求,坚决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好效果”推动实现“60%的民事案件解决在诉讼前端”工作目标,坚持“两优化两推进”,深化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格局,大力推行人民调解协议“一站式”司法确认机制。2019年1-10月,受理民商事案件26151件,调解导出24098件,调解成功6285件,速裁结案7551件,前端化解率达到65。1%。11月6日,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在清华大学作中国政法实务大讲堂专题讲座,现场连线展示了该院两个“一站式”建设工作。

一是优化立案综合职能,实现分调裁统一管理、辅助事务集中处理。按照寇院长“立案庭要加强指导,首先统一管理部门,其次要全面落实四个一要求”的批示要求,房山法院进一步优化“多元调解+速裁”工作管理模式,在内设机构改革中将立案庭、速裁庭、诉调对接中心进行机构和职能整合,组建新的立案庭,依托“三纵一体”和“1+6”工作格局,将全院和各派出法庭立案、多元调解、速裁工作职责统一纳入立案庭垂直管理。在院内设置9个专业化调解速裁团队,负责家事、买卖合同、服务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民间借贷、机动车交通事故等案件的调解与速裁工作,向人民法庭派驻12个综合调解速裁团队,负责各法庭辖区速裁案件审理和多元调解指导确认工作,进一步提升“多元调解+速裁”工作质效,规范推进“多元调解+速裁”工作长远发展。同时,整合诉讼服务职能,构建“全流程”审判辅助事务办理平台,推进送达、鉴定、评估等事务性工作集约化处理,为审判团队减负。

二是优化人员结构和案件结构,切实提升诉讼前端纠纷化解质效。全面推行“1+N+N”调解速裁团队模式,20名速裁法官、20名法官助理、31名聘辅人员、55名常驻人民调解员,全部按照“1+N+N”的模式编入调解速裁团队。修订完善《房山法院关于诉调对接工作的基本方案》《诉调对接工作流程管理办法》,制定符合本院工作特点的《特邀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对特邀调解员的选任、指导、培训、管理和考核事项进行明确规定,建立调解员工作档案,对调解能力不强、违反法律职业道德和法院工作纪律的调解员坚决适用退出机制。充分运用“分调裁一体化平台”,提高办案质效,切实提高人民调解案件的比例和调解成功率、自动履行率;加强调字号案件管理,切实规范调解流程,针对分、调、裁“三点连环”机制中立案分流不充分、调裁衔接程序冗杂等问题,对八大类共计60余个案由彻底分流,直接进入后端精细化审理。

三是推进管理考核扩容,构建速裁流程管理指标体系。发挥速裁团队“速审速裁、资源整合、程序衔接”的轴心作用,以指导诉前调解和简案审理规范化、批量化为施力点,推广要素式调解、争点式审判、令状式文书运用,统一调解与速裁事实审查标准。建立“四定一清单”速裁流程指标体系,将送达、排庭、宣判、归档四个关键节点纳入庭室管理,制订流程清单,提高一步到庭率、定期宣判率等核心指标。加强对调解与速裁工作的通报考核制度,落实“一周报、一汇报、一通报、一月考”四项机制:每周发布《诉调对接工作周报》及《速裁工作周报》,实时统计院内及各人民法庭立案导出量、调解成功率、速裁导入率、速裁结案率,搭建多元调解及速裁工作交流平台;每月向党组会汇报诉前分流工作运行情况,强化“一把手工程”,集中研究解决影响诉前分流工作质效的运行机制、人员配置等方面的问题;建立多元化解及速裁工作量化考核机制,对各速裁调解团队参与诉源治理、完成多元调解+速裁工作情况进行月考核;每月在审判管理联席会上进行数据通报,针对短板及时优化和改进工作,确保工作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四是推进人民调解协议“一站式”司法确认机制纵深发展,实现矛盾纠纷基层化解。按照“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深入实施《房山区人民调解协议“一站式”司法确认机制三年行动规划》,通过“四个结合”促进诉外矛盾化解平台实体运行:第一,与优化社会治理结构、提升社会治理能力相结合,加强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调解的有效衔接,不断完善多元调解体系建设;第二,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夯实党的执政基础相结合,以全面推广“一站式”司法确认机制为契机,推动基层政权组织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第三,与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满足群众合理需求相结合,形成矛盾纠纷预防预警、调解处置、疏导分流、回访稳控的工作闭环;第四,与加强自身能力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相结合,及时解决推广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和困难,确保取得实效。2017年“一站式”司法确认机制运行以来,在法官指导调处下,6800余件矛盾纠纷在诉讼渠道外化解,对1900余件人民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促进实现“矛盾不升级、不上交,纠纷就地吸附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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