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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物被“拎走”,看看法律怎么说

本站发表时间:[2020-07-13] 来源:北京市一中院 作者:张宏宇

如今不少家庭都养起了宠物,甚至将宠物视为家庭的一分子。如果有人将宠物“拎走”,这种行为是“偷”还是“捡”?是否构成盗窃罪?“铲屎官”们应当如何正确维权?今天,就让我们听听法官的专业解读。

一、 “拎走”宠物的行为是“偷”还是“捡”?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中的一般观点,行为人采用平和手段,将他人实际占有支配的公私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人占有的,被认定为盗窃,即所谓的“偷”。而将他人的遗忘物占为己有,被认定为侵占,即所谓的“捡”。在公众一般的认知中,宠物应当是有主物,是属于他人的个人财物。

部分主人出于对宠物的喜爱,会专门给宠物美容,穿着别致的衣服,这使得这些宠物整体“颜值”较高,与一般的无主动物在外观上有明显区别,一般人能够从外观上推断该宠物为有主财产。在此情况下,他人公然将宠物拎走,具备采用平和手段将他人的宠物占为己有的故意,可能被认定为“偷”。

当然,如果宠物存在走失或者其他已经脱离主人占有和控制范围的情形,一般人通过其外观等表象无法辨别其是有主物时,可能被认定为“捡”。

二、偷宠物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构成盗窃罪。如果行为人不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情形,判断其是否构成盗窃罪的因素,主要就是看能否满足数额较大这一情节。因各地对于“数额较大”的标准不一,故需要参照事发地的相关规定才能确定。

当然,纵然宠物再价值不菲,其价值究竟是多少,也需要经过鉴定机构定损后才能确定。经定损,如果该宠物的价值已经达到了数额较大的标准,行为人明知宠物价值不菲仍将其抓走的,则涉嫌盗窃罪。如果该宠物的价值未达到数额较大,则行为人不构成盗窃罪,当然该行为仍可能构成盗窃违法行为,应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如宠物已被杀害,主人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行为人的行为被认定为盗窃罪或者盗窃行为,根据《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行为人应当向宠物的主人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如果行为人的行为不被认定为犯罪或者违法,因宠物已不在,主人要求返还原物已客观不能,但其可以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要求行为人进行相应的赔偿。

当然,在民事纠纷领域,失去宠物固然给主人带来了精神上的痛苦,但我们仍建议双方能够采用调解或者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四、为寻找宠物把偷窃宠物的行为人录像截图公布在网上,是否构成侵权?

《网络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种行为如果情节严重行为恶劣,致使产生严重后果的,可能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如主人能及时删除相关照片,未造成其他损害后果的。不用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寻找宠物要采用正确的方式,擅自在网络上公布他人的照片的行为不应被提倡和模仿。如遇到此种情况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提供相应线索,通过公安机关抓获违法嫌疑人。


[供稿单位:北京市一中院]   [责任编辑:高煦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