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公安民警在执法执勤过程中遭遇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案事件时有发生,不仅严重侵害民警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破坏了社会公共秩序,更践踏损害了法律权威和法治尊严。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实施,将“袭警罪”作为新增罪名纳入刑法,这是我国首次对袭警行为单独设置法定刑。
案例一
近日,通州分局潞源派出所民警在处置一起扬言服药警情中,一男子自称服用很多安眠药,民警立即拨打999急救电话对其救助,在其就医过程中该人辱骂民警并挥拳攻击民警。
通州分局及时启动维权机制,经相关单位认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该人因涉嫌袭警罪被通州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二
近日,通州分局永乐店派出所接一女子报警称有人尾随自己,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工作,在民警与该女子进行沟通时发现该女子处于醉酒状态,在沟通过程中辱骂出警民警。
通州分局及时启动维权机制,经相关单位认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该人被通州分局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警方提示:
国家法律尊严不容践踏,民警执法权威不可挑战。人民警察依法履职受到法律保护,任何人都不能阻碍执法。一切辱警、袭警等侵犯民警执法权威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必将坚决打击,绝不手软!
热点解读
更多直击一线
5月13日,北京朝阳法院向未成年被告人小丽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