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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职刷单轻松赚钱?这样的骗局千万别信!

本站发表时间:[2021-11-04] 来源:法润密云微信公众号 作者:

最近,“双十一”正如火如荼地进行,激烈的市场竞争催生了网络平台的推广大战,但是让商家担忧的是,一条虚构交易、刷单骗取优惠的黑色链条伴随而生。一条条兼职刷单信息通过互联网在各种群聊、招聘网站被传播,面对高额回报诱惑,不少人觉得找到了兼职赚钱的好方法,实际上,诈骗犯罪分子正在等你上钩。

案例再现

去年疫情期间,闲在家里的小潘没法上班,便想着找个兼职赚钱,看到qq群中发出的刷单小广告,小潘有点心动了。谁知说好的佣金没到账,她自己反而赔进了1.1万元。而在背后操控这个“骗局”的徐某,当时竟还是个未成年人。

徐某是吉林人,2020年中专毕业后,一直待业在家的他动起了买卖账号的心思,2020年2月开始在网上买卖QQ号、微信号、支付宝号,共牟利2万余元。后来,徐某发现许多人从他这买走QQ号是从事违法刷单活动,听说很赚钱,他便动起了歪脑筋。“我知道自己水平在哪,光靠自己去骗,别人也不一定信。”于是,颇有些自知之明的徐某特意与他人约定,先由他人在QQ群里进行诈骗,待“鱼”上钩后,再推荐给徐某诈骗,诈骗所得双方五五分成。

法官释法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伙同他人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多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结合被告人徐某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并有自愿认罪认罚、部分赔偿并取得谅解等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面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多发、不法分子手段不断翻新的新形势,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刷单本就是违法行为,凡是打出“高佣金”“先垫付”,开始可以赚点小钱后需要大额垫付的均是诈骗。刷单诈骗多种多样,广大群众要不断提高自己的防范意识,主动了解防骗知识,提升自己的预防能力,切勿贪小便宜吃大亏。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延伸

电信网络诈骗是指犯罪分子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给犯罪分子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

如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一是要克服“贪利”思想,不要轻信麻痹,谨防上当。

二是不要轻易将自己或家人的身份、通讯信息等家庭、个人资料泄露给他人。

三是遇到疑似电信诈骗时,不要盲目轻信,要多作调查印证。

四是日常应多提示家中老人、未成年人注意防范电信诈骗,提高老人、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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