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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矛盾本小事 诱发犯罪惹人悲

本站发表时间:[2021-08-13] 来源:西城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基本案情
  51岁的老张一家生活在北京的一处大杂院中。老张的妻子王某是二婚,带着儿子杜某一起嫁给了老张,一家人过着小打小闹但还算和谐的生活。
  2020年11月10日晚,老张与继子杜某因家庭矛盾打架。第二天,老张气不过,便在房间内乱砸乱摔,妻子王某因此报警。在与警察僵持过程中,老张持刀要求与继子“单挑”,并多次打开煤气罐阀门释放燃气,在这期间,老张还抽了一根烟。面对这一情况,现场民警紧急疏散院内其他居民,进一步对老张进行劝解。最终,在老张有进一步过激行为和暴力行为时,消防员用高压水枪将其制服,才安全解除了这颗“悬在院内居民头上的定时炸弹”。
  将老张抓捕归案后,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以寻衅滋事罪将该案移送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讯问时,老张向检察官辩称,自己只是和家人闹矛盾,不想影响大家。自己也不是真的想点燃煤气罐,只是在警察试图进屋时才打开煤气罐阀门,一共打开过三四次,每次持续时间都很短。因此,老张确信在这种情况下抽烟,煤气是不会爆炸的。
  事实真的如老张所说吗?根据公安机关依法调取的客观证据,结合案件事实,检察机关认为,老张在家中打开煤气罐,让煤气扩散到院内,并伴有抽烟的行为,已经形成了对院内以及附近居民的预期危险,使人产生心理恐惧,故可判定老张的行为具有延伸性,已经延伸到公共领域。同时,老张的行为迫使院内居民在严寒冬日出门避难长达5个小时,邻居们的工作生活均受到严重影响,造成了公共秩序的严重混乱,故属于“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老张的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
  在承办检察官耐心的释法说理下,老张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为自己的过激行为感到悔恨,并保证以后不会再发生类似情况了。今后,与家人沟通时也要控制情绪,保持头脑冷静,友好地协商解决问题。最终,老张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检察官提醒
  寻衅滋事罪属于在百姓日常生活中较为多发的罪名,犯罪行为包括随意殴打、骚扰他人,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大量划车、随意骂人、非法上访、编造虚假信息在网上传播等行为,也都是常见的构成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一旦个人构成该罪,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纠集他人多次实施该犯罪行为,将面临最高十年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在处理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矛盾时,要做到控制情绪、冷静处理,切勿使用暴力,更不能为发泄情绪而在公共场所借故闹事,应当保持宽容、冷静的态度,通过合法合规途径解决问题,避免因为自身不理智而触碰法律的高压线,否则最终受害的终将是自己。


[供稿单位:西城区委政法委]   [责任编辑:于平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