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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中院发布中小微企业司法挽救典型案例

本站发表时间:[2022-08-15] 来源:京法网事微信公众号 作者:
  疫情下的中小微企业如何从困境中破茧重生?法院又是怎样帮助中小微企业赋能升级?中小微企业占我国市场主体的绝大部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支持力度,帮助他们减负纾困、恢复发展。8月9日,北京一中院举办“助力中小微企业赋能升级 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通报中小微企业司法挽救工作情况及系列典型案例,并与全国工商联、相关主管部门围绕促进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主题开展座谈调研。
  北京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来客
  主持发布会
  近年来,重整、和解等程序在挽救中小微企业方面的作用越来越得到企业认可,主动运用重整、和解程序解决企业发展中问题的中小微企业逐年增多。自2019年北京破产法庭成立以来,截至2022年6月30日,一中院共适用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程序挽救中小微企业34家,为中小微企业引入投资47亿元,清理企业债务378亿元,盘活企业资产512亿元,清偿职工债权4亿元,妥善安置职工1271人,服务中小微企业脱困再生。
  北京一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马强
  就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较于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具有抗风险能力不足,易陷入经营困境;财产结构多元,多采用“轻资产”运营模式;破产和解程序简便灵活,更加适配企业需求的特点。
  为了更好地帮助中小微企业赋能升级,北京一中院构建起“确立一个核心理念、优化两项程序要素、协调三类主体关系”的中小微企业全生命周期挽救体系。
  破产启动通道是确保企业救治效果的“生命线”,为便利中小微企业在第一时间进入程序,确立司法救治核心理念,结合宏观经济形势、中观行业态势、微观企业发展对中小微企业价值进行研判,确保有价值的企业“应救尽救”。同时,优化时间和成本两项程序要素,通过简化程序环节、压缩费用、府院联动等多项举措,减少债权人“跑腿”次数和成本,打通企业挽救“最后一公里”,实现司法挽救提速增效。为推动实现企业良性长远发展,一中院还创新企业重整管理模式,合理划分债务人及管理人职权;保留出资人权益,稳妥协调出资人与投资者关系;采用破产加调解模式,实现企业与个人共同脱困。
  发布会上,北京破产法庭庭长常洁发布八起中小微企业司法挽救典型案例,通过鲜活真实的案例介绍,进一步展现了中小微企业全生命周期司法挽救体系。
  长按扫描二维码详读典型案例
  在座谈研讨环节,全国工商联、中小微企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围绕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促进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
  与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认为,当前中小微企业经营面临着诸多困难,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力度不断加大,各类纾困优惠政策也相继出台,司法挽救不仅要着眼于挽救企业于眼下危机,更着眼于推动实现企业良性长远发展,为企业持续高质量发展打牢保障。北京一中院发布的司法挽救工作情况及系列典型案例为中小微企业运用司法手段实现重生提供了范本,期待更多的困境企业能够通过司法挽救焕发新的活力。
  北京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双玉指出,如何为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是法院工作的重要命题,北京法院将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在优化资源配置、拯救危困企业、促进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多措并举为有潜力、有价值的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积极打造企业挽救的“北京样本”,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助力。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周伦军指出,人民法院破产审判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点工作之一,其中破产重整和和解制度有助于一揽子化解企业债务危机,有利于平衡保护债权人、投资人权益,有效维护企业营运价值。期待法院与工商联组织能够建立持续性的良性互动,帮助法院准确了解企业需求,助力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原标题:北京一中院发布中小微企业司法挽救典型案例 34家企业盘活资产51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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