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很多商家在销售金银珠宝饰品时,经常会打出“以旧换新”“免费换”等促销手段吸引消费者眼球,但实践中有些商家因未充分告知其中的换购规则,导致消费者的权益遭受侵害。这不,刘女士最近遇到了一个麻烦事。
刘女士已经接连好几天失眠了,还在为前阵子刚买的最新款项链断了的事郁闷,上班时候看着同事小李戴着金灿灿的项链,越想越不是滋味。下了班,刘女士便跟同事老王吐槽,原来事情是这样的:
上个月刘女士刚收到单位发的奖金,满心欢喜地来到商场挑选了一条款式造型独特的足金项链,吊牌上显示金含量999‰,质量为9.27克,最终消费3000元,刘女士心满意足地戴上项链回了家。可谁知,刘女士还没高兴几天,项链有一天在戴的过程中断了,这可让刘女士着了急,但转念一想,若是足金的话按照规定还能以同样克数“以旧换新”。怀着复杂的情绪刘女士再次来到商场,可令她没想到的是,检测后店员告知该项链非足金,不能进行换款,此时项链被检测部位变黑且粘连在一起,刘女士看着“面目全非”的项链气的不知所措。
说到此处,刘女士气愤又无奈,同事老王看了看她,先是一顿连珠炮式地发问:“项链买了还不到半年是吧”“确定是足金吗,吊牌还在吗”“当时开的发票保存了吗”,刘女士一一点头但还是不明所以,老王朝她笑了笑说了句“还等什么赶紧去法院起诉吧!”
于是在老王的帮助下,刘女士一纸诉状将商场和珠宝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他们依照原价退还购买的足金项链款,并对自己进行三倍赔偿。
审理过程
承办法官在收到该案后,为进一步了解案情,便第一时间与刘女士电话取得了联系,明确其诉讼请求以及现有证据。考虑到刘女士维权心切,承办法官分别与商场、珠宝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员进行电话沟通,向其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并获取其答辩意见。在充分掌握了双方矛盾争议焦点后,为尽量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承办法官本着调解为先的原则,随即与双方确定调解谈话的时间,希望能通过面对面的方式妥善快速处理双方纠纷。
调解过程中,由于法官已经充分掌握了本案的基本情况,确定双方争议焦点为购买时刘女士是否明知项链系足金还是“一口价”,商场是否履行了明确告知义务。考虑到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且金额较小,承办法官决定简化庭审程序,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有序高效引导刘女士与商场、珠宝公司双方交换证据并发表质证意见。
在查清事实的过程中,确定了刘女士的实际损失数额,本着依法保障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法官耐心劝导商场、珠宝公司,最终在法官的主持下商场、珠宝公司给出两种解决方案供刘女士选择,刘女士同意接受5000元赔偿并将项链退还给珠宝公司,珠宝公司立即将5000元赔偿款给付刘女士,本案当庭执结。随后审判团队快速准确地制作了调解书当场送达至双方手中,整个办案流程在一个小时之内完成,及时满足群众需求,为当事人开启纠纷化解“快车道”!
刘女士握着法官的手高兴地说:“谢谢法官帮我解决了烦心事,没想到咱们法院办事效率这么高,这下我终于能睡个安稳觉了!”
跟着法官学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法官在此提醒,一是消费者在购买黄金饰品时要擦亮双眼,理性消费。黄金饰品一般都带有产品标签,往往标注了型号、重量、含金量等基本产品信息,消费者在购买前一定仔细查看并与店员核实,可以要求现场称重后再决定付款,在购买时注意索要消费凭证,标注清楚有关材质、单价、重量、工费、总额等信息,保存好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是“以旧换新”需辨别,充分了解勿轻信。实践中消费者往往是在换货或是按克换算单价时发现了“一口价”黄金饰品与一般黄金饰品不等值,换款时出现需要补差价甚至无法进行换款的情况发生,消费者权益明显受到侵害。因此消费者在购买前,仔细了解换购政策,是否存在手续费等,谨防因一时冲动掉入商家的消费陷阱中。
三是倡导商家主动告知、诚信经营。商家销售时应从保护消费者权益角度出发,以清晰、明确的方式履行告知义务,主动告知足金与“一口价”两种饰品的区别以及换购规则,特别是在销售“一口价”黄金饰品时,商家要明确告知消费者按克计算的单价,避免因消费者误解出现纠纷隐患。
本案承办法官本着“简案快审,高质高效”的原则理念,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简化审理程序,减少手续的同时也减轻了当事人的负担,缩短了办案周期,极大地提升了办案效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大大小小的案件中深刻感受到密云法院的高效、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