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召开,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及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首都司法行政系统5个人民调解委员会、18名调解员荣获表彰。观澜君开设“全国模范”专栏为您带来他们的故事......
今天一起走近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李刚。
调解员简介
李刚,北京市人民调解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房山区人民调解协会会长,房山区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主任,房山区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2017年从房山区人民检察院退休后,开始从事人民调解工作。
孙某等10人来到房山区司法局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时,情绪十分激动,一直嚷着“今天必须要把钱拿到”。经过李刚多次安抚,他们才开始讲述矛盾产生的经过。
原来,孙某等10人与马某是同乡,年初孙某等人跟随马某到他的建筑工地打工。但并未签署劳务合同,只是口头约定工资按日结算。然而,在接下来的工作中,除了支付日常生活费用,剩下的170052元工资一直没有付清。孙某等人多次讨要,马某总借口雇主未结账所以无法支付工资。因不能提供相关证据,法院也无法立案。
了解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李刚电话联系马某,得到的也是推托之词。李刚多次告知马某,即便没有劳务合同约束,也必须支付工人工资,马某这才承认拖欠工资。经过多次协调,马某在调解中心写下支付计划,其中包括支付时间、支付数额等。李刚与孙某等人讲明调解之前应先行确认证据,马某写下的欠条具有法律效力,调解中心也会尽最大努力帮助他们催要工资,且在法院民事裁定书确认之后有法律执行力,工人这才安心接受这个分期计划。李刚的努力使案件有了解决的可能性,最终在调解过程中,实现“零证据调解”。
研究探索多元调解工作
2017年,李刚负责组织筹建房山区司法局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这是北京市第一所多元调解中心,没有任何可以借鉴的经验,李刚带领大家“摸着石头过河”,认真钻研多元调解的方式方法,2017年5月10日,多元调解中心正式成立。
与此同时,房山区聚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还建立了区人民调解协会、多元调解中心与区级人民调解组织一体化运行的工作模式,统筹全区社会矛盾多元调解工作资源,最大限度地调动各行业各领域的调解组织、调解员以及热心调解工作的社会组织和人员参与,成为综合性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评估的工作平台。
同年,房山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协会党支部正式成立,李刚任党支部书记。在调解工作中,他明确了“五必须”的原则,即:信访案件的调解,党员必须参加;农民工案件的调解,党员必须参加;涉及当事人5人以上案件的调解,党员必须参加;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案件的调解,党员必须参加;影响面大的纠纷案件的调解,党员必须参加。
专业建设加强源头治理
多元调解中心自成立以来,积极发挥区级综合性多元化解实体化枢纽平台的作用,建立相关矛盾纠纷调处机制,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加强各部门之间协同配合,形成多元共治合力;不断探索“五调对接”矛盾纠纷联动化解平台建设,实现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将工作职能延伸至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加强指导,促进乡镇街道依法快速处置各类纠纷,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逐步形成源头治理防线,探索建立诉源治理创新模式;积极主动参与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疑难纠纷化解,全流程参与政府拆违、拆迁等重点工作;成功化解了多起重大疑难案件。
2018年,在一起大型矛盾纠纷案中,多元调解中心与相关单位联动,及时调处了涉案债务纠纷138起,涉案金额2亿余元,被当事人称为“时代调解人”。该案因为就地吸附矛盾成效突出,被北京市司法局评为“矛盾不上交十大典型案例”。
审时度势为群众解忧
新冠疫情发生以后,多元调解中心为全区调解组织编写了《房山区新冠肺炎防控期间相关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指导手册》,开启疫情防控期间电话调解、微信调解与现场无接触调解相结合的新型调解工作模式,专门为防疫一线工作人员开设了“调解快速通道”,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共计520件,调解成功率达100%。
今年防汛救灾期间,房山区实行一级调解员“包片区”、二级调解员“包镇街”、三四级调解员“包村居”的三级调解工作责任制,累计接待解答咨询472件,调解矛盾纠纷104件,确保防汛关键期内普通诉求就地化解。
中心自成立以来,李刚参与所有的调解重大案件、信访案件以及需要与政府机构参与协调工作的特殊案件等。李刚表示,他将带领房山区司法局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的全体同志,以“党建+调解”的模式继续起航,积极践行房山司法行政精神,争做厚德敬业的模范、尊崇法律的模范、务实担当的模范、开拓创新的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