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北京联合召开了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对299个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999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表彰。10月10日,司法部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河南省温县祥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吴静静、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李淑玲、四川省峨边彝族自治县黑竹沟镇依乌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耍惹阿觉、上海市徐汇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史良燕作为模范人民调解员代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光明日报、农民日报、法治日报、凤凰卫视等十余家媒体记者深入交流。
四位基层一线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代表围绕人民调解员的职责使命、调解工作的经验方法、调解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及如何化解等话题,与记者交流互动,以动情质朴的话语,讲述鲜活生动的调解故事,让大家近距离感受到了人民调解员这一活跃在基层一线的法律服务工作者独特的风采。
来看看李淑玲面对记者提问
都说了啥!
今年64岁的李淑玲聊起调解工作便停不下来。多年前,从企业退休的她,抱着“为党和百姓分忧解难的信念”应聘到了北京市石景山区司法局,成为了石景山区古城街道的一名调解员。后来,又被派驻到派出所,专门做警调对接工作,迄今十余年。“派出所的工作量非常大,接到的警情是方方面面的,所以我调解的种类也很多,包括人身伤害、邻里纠纷、工资拖欠、家庭纠纷、死亡赔偿等等。”李淑玲表示,警调对接有其特殊性,如果能够通过调解,让案件不再升级,对于双方当事人将是一种利好。她感慨道:“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的荣誉不仅属于我个人,更是属于所有的调解员。作为一名老党员,我将继续担任居民间的‘和事佬’,定分止争,为大家‘拔刺’,同时做好普法宣传!”
来随观澜君了解李淑玲
“细心、耐心、同理心,做调解工作就得做好纠纷当事人的‘和事佬’,充当矛盾双方的‘娘家人’!”,李淑玲常说。
为扎实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北京市公安局和北京市司法局设立联合调解室,2013年,李淑玲来到石景山区古城联合调解室,作为基层调解员专治各种治安纠纷中的“疑难杂症”。
2022年8月底,由于欠薪问题,陈某向原公司负责人文某讨要薪酬,期间因双方情绪激动发生肢体冲突,导致陈某轻微伤。耐心听取双方诉求后,李淑玲意识到,因为停工失业造成陈某的经济困难,是纠纷的根本原因,而解决纠纷的突破口,就落到了协调赔偿和返还薪酬上。
随后,李淑玲对文某认真表明走法律途径的严肃性,又耐心规劝,提出将欠薪与纠纷融为一体,一并进行经济赔偿的可行性。最终,双方同意了李淑玲的提议,不再追究打架纠纷的法律责任,文某一并给付陈某欠薪和治疗的费用,双方达成和解,满意而归。
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李淑玲不仅将情理平衡把握,动态应用于调解工作中,又做到见微知著,细心体察民情诉求。
随着新时代“枫桥经验”广泛推广,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正在加快,推动诉调对接机制的发展,促进案件一站式多元解纷,是古城街道联合司法、公安等部门近年来处理治安纠纷的综合理念。同时,秉持让“枫桥经验”走出新路的原则,作为连接群众和司法机关的桥梁,李淑玲等一线调解员又开拓了新的工作思路,将普法宣传教育延伸到诉调之前,从源头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尽可能减少治安纠纷的发生,以优秀调解员李淑玲命名的“李大姐调解室”这一品牌也应运而生。
人民调解员在诉中调解的过程也是向当事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过程,通过调解能够让当事人及周边群众受到良好的法律政策教育,提高法治观念。古城街道联合司法、公安等部门,也以“李大姐调解室”的成立为契机,注重政治培训、法律培训、业务培训,从整体上提高调解队伍综合素质,李淑玲便是其中一员。
为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李淑玲将自己做调解员后所有调解案卷积累成册,梳理案件类别、调解过程、纠纷解决关键点、其中涉及到的法律知识,细致严谨,条理清晰,又将每个案件记录的详细调解过程的手写日志整理成台账,分门别类进行反复梳理和回盘。
为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使特色调解室发挥“治未病”的作用,“李大姐调解室”在调解治安纠纷之余,也组织周边居民进行普法宣传,通过居民深入交流、学习法律知识的形式探索调解解纷新模式。
从2013年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李淑玲先后化解各类治安纠纷512件,涉案金额近三百万元,收到当事人赠送锦旗26面,调解范围涉及物业、供热、金融合同、损害赔偿、房屋租赁、婚姻家庭邻里纠纷、死亡赔偿等各类纠纷。如今,“李大姐调解室”在群众中逐渐积累良好声誉,大家遇到矛盾纠纷和法律问题,第一反应都是先到调解室咨询或解决。“李大姐调解室”已经成为化解辖区治安纠纷的中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