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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云区检察院:突出“三个着力” 做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治护航者”

本站发表时间:[2024-03-06] 来源:密云检察微信公众号 作者:
  守护青春少年,共赴星辰大海。密云未检坚持党建引领,努力打造“护苗”品牌,以法治护航青春,以温情守护幼苗,以创新彰显担当,持续推进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
  党的二十大强调:“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近年来,密云区检察院在区委、市检察院坚强领导下,积极预防和依法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类犯罪。同时,不断延伸职能、主动能动履职,综合推进法治宣传、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工作,在法律框架内最大程度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利益,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社会综合保护体系中充分发挥了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办公室(以下简称“未检办”)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荣誉称号,一名个人被评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坚持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根本,着力抓好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关键环节
  依法从严打击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对严重侵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从严从快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及时有力打击和震慑犯罪分子。同时,突出打击侵害未成年妇女儿童权益的网络犯罪,并运用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全面加强对受害妇女儿童的保护。持续推进与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实现未成年相关案件全部提前介入,委托专业心理咨询师为涉案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最大限度缓解、消除其恐惧、抑郁、焦虑等不良情绪,帮助妇女儿童被害人走出困境。为未成年女性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3人次。积极努力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充分运用司法救助政策,为受害人提供实实在在的物质帮助。2021年以来,通过小额爱心救助9名未成年女性被害人,3名困难女性被害人及时获得司法救助,为她们的生活点燃了新的希望。
  以能动履职为路径,着力提升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监督效能
  积极与各职能部门联络共商,监督协同履职。建立监督协同机制,协调解决复杂、困难问题,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注重从立案监督案件中发现线索,积极主动履职。依法办理北京市首例判决赔偿被性侵人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案件。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一体履职。依法办理涉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积极开展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法律监督专项行动,及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切实保障在校学生出行安全。
  以机制创新为动力,着力推进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格局
  融通“六大”保护。积极促推司法保护融入家庭保护,提高家庭成员妇女儿童保护意识,对涉罪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定期开展家庭教育指导,依法制发督促监护令和督促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加强与公安、妇联、教委、民政等部门沟通对接,切实增强社会各界保护合力。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办理侵害妇儿案件并未止于办案,而是坚持追根溯源,做好“后半篇文章”。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辐射带动作用。组成包括检察长在内的32人检察官法治宣讲团,在31所中小学、幼儿园担任法治副校长,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校园欺凌说不》被评为“北京市检察机关法治宣传进校园优秀课程”,“学会自护、远离性侵”等三个活动被北京市检察院评为“精品普法活动”。全力打造未检“护苗”品牌。认真梳理总结典型案件,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定期开展“暖春勤学 普法课堂”“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等主题宣传。组织开展未检“开放日”活动,邀请学生、老师、代表委员等走进检察院了解相关检察业务,持续推进“护苗”品牌建设,以品牌建设促进妇儿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密云区检察院将继续精准打击各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着力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继续推动完善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联动机制,力争在全社会营造关爱妇女儿童的良好氛围,用坚强的司法保障、真诚的检察关怀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法治的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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