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全国妇联在京举行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暨表彰大会。法院系统5人获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6个集体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称号的5人分别为: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赵丹阳,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周冰一,福建省泉州市惠安县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副庭长陈玲玲,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四级高级法官李静,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三级高级法官许建华。
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集体称号的6个集体分别为: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执行裁决审判庭),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南通港法庭(家事法庭),安徽省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贵州省六盘水市钟山区人民法院“映山红”女子速裁速调团队,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