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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完善新时期农村治保会建设的工作研究

本站发表时间:[2013-11-11] 来源:《首都综治研究》 作者:

  三、关于进一步做好治保会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一是确保“人员、经费、场所、设备”四到位。治保会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综治部门应该充分发挥“第一推动”作用,积极配合属地党委政府共同谋划治保会建设工作,将建设工作纳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对治保会办公场所建设、办公设施配备、人员补贴、活动经费等方面从镇乡财政层面予以重点保障。派出所、街道镇乡综治部门应协助各行政村确定治保主任、治保委员人选,充分整合人力资源,充实完善治保会。在目前市场经济环境下,治保会只尽义务,凭责任和良心工作是不能维持长久的,必须妥善解决治保会成员工作报酬问题,这是治保会是否有生命力的重要保证。笔者认为,在经济待遇方面,应由镇乡财政出资给予适当补贴,对聘用的治保委员实行义务执勤加适当误工补贴办法,每人每月补助500元,每季度由镇综治办、派出所、村委会共同考核后,由镇政府发放到治保会。对于工作责任心强、成绩突出的人员,年终根据考核结果给予一定的奖励,先进治保会奖励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

  二是加强对治保会的业务指导。街道、镇乡综治部门应发挥自身优势,积极会同属地公安派出所举办治保干部培训班,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和定期培训。通过培训使每名治保人员都具有一定的治保业务和法律常识,懂得如何识别和监控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懂得如何做好预防犯罪工作,懂得基本的报警和临场处置技巧等,大幅提高治保人员的业务素质。指导治保会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适时组织现场会加强经验交流。要健全治保干部档案,实时掌握各村治保会和治保干部状况,及时提请党委政府,对软弱涣散、不起作用的治保组织进行重组,对素质差、不能胜任工作的治保干部进行调换。以周密、有力的手段和制度增强治保干部的责任意识,提高能力水平,努力把治保会建设成为具有一定战斗力的基层保卫力量,为保一方平安稳定发挥应有作用。

  三是依托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体系。治保会要在现有的基层社会管理工作体制下,统筹协调开展基层治安保卫工作,积极配合同级调委会、网格力量等,共同进行基层社会管理。首先,完善和加强治保会建设不排斥其他群防群治力量的存在和发展,治保会与其他群防群治组织相伴而生,互相配合,共同发挥作用。治安防范工作应以治保会为骨干,其他群防群治组织为辅助,构成了一个有机的群众群控网络。治保会要扬其长处,人熟、事熟、情况熟,来源于群众,服务于群众,要定期向群众报告工作,征求群众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向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反映群众对社会治安的建议和呼声;要避其短处,治保会人员少,工作量大,要加强对其他义务群防群治力量的业务指导,要注意吸收借鉴其他群防群治组织的经验及好的做法,不断壮大治保组织力量,完善治保功能,赋予治保会新的生机和活力。对作用发挥不明显的群防群治组织,治保会要认真加以指导,消除治保工作盲点。其次,治保会是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扎根于群众、服务于群众是他的基本属性。治保干部不参与办案,不能为违法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不能利用手中的权利索贿、受贿,应成为党委和政府信赖、公安机关满意、人民群众拥护的先进群众治安组织。


[供稿单位:怀柔区综治办]   [责任编辑:李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