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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今年已办理违法养犬行为行政处罚案件8000余起

本站发表时间:[2021-09-16]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作者:

  9月15日,北京市养犬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与北京警方走进东城区东四社区,针对遛犬不牵引、犬便不清理等不文明养犬问题举行“倡导文明养犬,共建和谐社区”主题宣传活动。记者现场获悉,今年以来,北京警方已办理违法养犬行为行政处罚案件8000余起。

  活动现场,主持人通过文明养犬知识有奖问答,让居民了解了养犬登记办证、犬只健康免疫、依法文明遛犬、妥善处理犬粪和犬只疾病预防等相关知识。随后,有专业驯犬师携犬进行了驯犬表演,分享了简单实用的驯犬方法。还有宠物医生现场免费为犬只义诊,并解答居民关于宠物犬饲养方面的疑问,受到群众欢迎。

  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养犬管理大队民警杨宝岩介绍,8000余起行政处罚案件包括在禁养区内养犬或者在重点区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未经登记、年检养犬,逾期不办理养犬变更登记,未拴犬链遛犬,携犬进入公共场所,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多种违法行为。

  今年4月25日,北京某公园一老人在跑道上遛狗不拴狗绳,遇群众劝阻态度非常恶劣,后被网友在网上曝光,引发社会的广泛关注。针对此情况,属地公安机关在查明案件事实后,对该人存在无证养犬行为和未拴犬链遛犬行为予以罚款2500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9月,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西城区养犬人祁某饲养的一只雪纳瑞犬未办理养犬登记证,西城公安分局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给予祁某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海淀区清河一小区内养犬人刘某因未拴犬链遛犬,查明事实情况后,海淀公安分局依据给予刘某警告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北京警方表示,首都治安管理部门听民意办实事,积极推进犬类管理放管服工作,取消了居(村)委会开具的“符合养犬条件证明”和“养犬义务保证书”,简化养犬登记证办证流程。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将集中养犬年检时间由往年的5月1日至6月30日两个月延长至今年12月31日结束,方便群众合理安排时间。此外,为方便群众办理养犬年检手续,北京警方今年还在全市设立了838个一站式服务站点。

  北京警方提醒:养犬要遵守社会公德,照顾公共利益。外出遛犬拴犬链,注意避让老年人、孕妇、残疾人和儿童,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做一名依法文明养犬人,为爱犬赢得更多的尊重和理解,创造人与犬和谐共存的生活环境。

  相关链接:常见违法行为及处罚规定

  在禁养区内养犬或者在重点区内饲养烈性犬、大型犬: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26条规定,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并可对单位处1万元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罚款。

  未经登记、年检养犬: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27条规定,由公安机关没收其犬,或者对单位处5000元罚款,对个人处2000元罚款。

  逾期不办理养犬变更登记: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28条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对单位处2000元罚款,对个人处500元罚款。

  未拴犬链遛犬、携犬进入公共场所等违法行为:依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第29条规定,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对单位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

  养犬干扰他人正常生活: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75条规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李连杰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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